驾驶舱将全面禁烟,违规者或被停飞36个月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1月22日,民航局印发《关于驾驶舱内全面禁止吸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民航局决定,从即日起CCAR-121-R5第121.597条禁止吸烟的规定正式实施,运行各阶段中在驾驶舱内全面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CCAR-121-R5其余条款的过渡期规定不变。

CCAR-121-R5于2017年8月29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0月10日起施行。目前,大部分航空公司还在执行R4,少数通过R5补充审定的航空公司才执行R5,局方规定2020年1月1日起,所有航空公司将强制执行CCAR-121-R5。

驾驶舱禁烟作为CCAR-121-R5的其中一条规定被单独提前实施,彰显了民航局对禁烟一事的重视。

民航局在《通知》中要求各航空公司尽快完成手册相关内容的修订工作,并于2019年1月25日前向管理局提交申请。各地区管理局应在收到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准。

此外,各航空公司应制定在运行各阶段中驾驶舱内禁烟的规定,并在手册中明确处罚措施。关于处罚措施,民航局作出如下建议:

  1. 对于首次在驾驶舱内违规吸烟的机组人员,处以暂停运行12个日历月的处罚;对于再次在驾驶舱内违规吸烟的机组人员,处以暂停运行36个日历月的处罚。
  2. 对于在飞机上吸烟并引发严重后果的,视情况加重处罚并记录在飞行员个人技术档案的惩罚记录中。
  3. 对于未对驾驶舱内违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的其他飞行机组成员,处以暂停运行6个日历月的处罚。

阅读延伸

2018年7月10日,国航CA106航班执行香港至大连航班任务。在巡航阶段,飞机出现座舱高度警告,机组人工释放了旅客氧气面罩,并实施紧急下降,于北京时间22:31分在大连机场安全落地。7月13日,民航局公布了国航CA106航班氧气面罩脱落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据初步调查,系副驾驶因吸电子烟,为防止烟味扩散到客舱,在没有通知机长的情况下,准备关闭客舱再循环风扇,但却误关了相邻的空调组件开关,导致客舱引气不足,增压告警。7月13日晚间,国航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决定对涉事机组做出停止飞行资格、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对负有责任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7月16日,民航局对该事件的处理决定如下:国航股份安全整顿3个月,限期整改;吊销机长航线运输、商用执照,不再受理;吊销副驾驶(在座)商用执照,不再受理;吊销副驾驶(观察员)商用执照6个月,停飞24个月;吊销签派员执照24个月;国航罚款共计5万元;削减国航总部737总飞行量的10%航班量,每月削减540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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