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摩罗6·30空难判罚结果:也门航空高管被判22.5万欧元罚款及百万元赔偿

当地时间周三,法国巴黎一家法院判定也门国家航空公司在2009年空难事件中犯有过失杀人罪和伤害罪。这起空难导致机上152人死亡,只有一名12岁的科摩罗女孩幸存。

并未出席审判的也门航空高管被判处22.5万欧元的最高罚款,并被命令向两个受害者协会支付超100万欧元赔偿和各种费用。

也门航空626号班机是隶属于也门航空的航班,由也门萨那国际机场起飞飞往科摩罗莫罗尼赛义德·易卜拉欣王子国际机场。该航班一架空中客车A310-324客机于2009年6月29日21点45分起飞(UTC+3),当这架载153人的飞机于6月30日接近科摩罗赛义德·易卜拉欣王子国际机场附近时试图着陆但未成功,随后在空中作出了一个U型转弯后,在当地时间30号凌晨1点51分与莫罗尼机场失去联系,坠毁于科摩罗群岛附近海域。

最终调查报告指出,空难是飞行员人为错误所致。飞行员没有理会电脑发出的各种警告,最终导致客机在降落时失速坠毁。

来源:界面新闻、美联社、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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