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鹏航空推无限飞2.0,每套1200元

5月7日14:00点,祥鹏航空无限飞2.0月卡限量200套准时开售,1200元/套,一个月不限次不限时自营航线任意飞。

产品价格体系

单人产品价格体系:月卡31天。(购买日起计算有效天数,例:7月1日购买月卡,月卡有效期为7月1日至8月1日且适用航班日期为7月5日至8月4日。)

适用航线

祥鹏国内任意自营航线通用(包机与代码共享航班不可使用)

昆明=大理、昆明=丽江、昆明=芒市、昆明=沧源、昆明=普洱、昆明=泸沽湖、宁波=安庆、昆明=保山、昆明=西双版纳、大连=武汉、揭阳=昆明、杭州=赣州、合肥=绵阳、大理=西双版纳、丽江=西双版纳、昆明=腾冲、昆明=三亚、成都=海口……

产品发售日期

2021年5月7日14:00点起

无限飞2.0订票规则

购买无限飞产品时,需确认使用人,一经确认不允许修改。

购买无限飞产品后,可在“无限卡”有效期内预定机票,预定机票需至少提前4天出票(不含航班起飞当天且需12:00前申请),预定机票时还需支付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

无限飞2.0退票规则

1.在航班起飞前2天12:00(含)内及航班计划离站时间后提交自愿退票,计入NOSHOW记录;

2.航班出港延误1小时(含)以内但未出行,且未在航班起飞前2天12:00(含)前提交退票,计入NOSHOW记录;

3.兑换经停航班,未按兑换客票的航程使用,发生中途下客,计入NOSHOW记录;

4.在航班起飞前2天12:00(含)前提交退票,不计入NOSHOW记录;

5.航班取消、备降、航班延误1小时以上且未出行,不计入NOSHOW记录。

注意事项

1.享受民航局规定的婴儿、儿童、军警残旅客购买此产品,按普通旅客办理,不再享受双重优惠;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税仍可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

2.本产品不适用于祥鹏航空规定限载的特殊旅客;

3.本产品不享受金鹏俱乐部消费积分、定级航段、定级积分累积。

4.已申请的机票如无法成行,需在航班起飞前2天12:00(含)前提出退票,白名单内旅客不管任何原因任意一人出现3次NOSHOW,将冻结30天产品使用权限。

5.预订出行日期后,需要后台二次确认(24小时内),收到出票短信即为预订成功,若申请失败您可以继续申请其他日期航段。

6.每个航线可提供座位数有限,先到先得,具体以小程序预订为准。

7.包机航线不适用此产品,具体航线以系统呈现为准。

8.查询订单需在查询页面筛选乘机日期7天内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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