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航司发布涉芒市芒市进出港国内航班退改方案

7月15日,祥鹏航空发布涉及芒市进出港国内航班免费变更、退票的通知,此前,东航、南航、瑞丽航空相继发布涉芒市相关航线机票退改通知。

祥鹏航空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各地疫情防疫政策,经研究决定,现重新下发已购祥鹏航空涉及芒市进出港国内航班票务处理规定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条件

在2021年7月15日(含)之前已购买或换开,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7月14日(含)至2021年8月2日(含)的,由祥鹏航空实际承运的:

(一)芒市进出港航班。

(二)非芒市进出港航班,但可提供芒市、瑞丽疫情隔离证明材料、拒载证明。

(三)非芒市进出港航班,但可提供本人在2021年7月15日(含)之前已购买/预订的,旅行(或入住)日期为2021年7月14日(含)至2021年8月2日(含)期间,涉及芒市、瑞丽行程的下列材料之一:包含但不限于与8L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等地面交通运输凭证、酒店预订单、旅游合同。

(四)G舱团队订单,每一位旅客均需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G舱以外的网站同一订单或同一PNR订座的多名旅客,同一时间申请办理非自愿退票、变更手续,仅需提供其中某一人的相关材料。

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的情况下,旅客凭上述材料至原购票地均可免费退票,或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9月20日(含)之前同航线、同服务等级一次。

二、操作标准:

(一)退票: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1.符合非自愿退票政策的芒市进出港客票,旅客可直接至原购票地办理退票手续;

2.符合非自愿退票政策的非芒市进出港客票:

(1)官网客票办理退票业务时,旅客须选择“非自愿退票-其它”并在备注中写明“芒市疫情”,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xp100@luckyair.net邮箱,邮件标题写明:XX(姓名)芒市疫情全退客票材料,邮件内容必须写明: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要退客票的票号。

(2)合作商客票办理退票业务时,旅客须回原购票地联系出票地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后进行退票申请。

请各位旅客在航班日期一个月以内提交相关材料,以便我司尽快审核和处理。

(二)变更:仅限祥鹏航空各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95326)办理,在客票有效期内:

1.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9月20日(含)之前同航线、同服务等级一次;

2.从低服务等级变更至高服务等级,免收变更手续费,如产生票款差额需补齐;

3.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及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联系出票地按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收取相应费用,免费行李额度、餐食等旅客权益按原客票执行。

4.在航班离站前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注:如所有航段均为祥鹏航空承运,且其中有一段符合免费退票、变更申请的,在2021年7月15日(含)前购买的其他航段,均可按上述“操作标准”办理免费退票、变更手续(不在同一张客票填开的同样适用)。已提交退票、变更申请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

东方航空

南方航空

一、适用客票

2021年7月6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芒市航线的南航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4日(含)至2021年7月19日(含)的784开头客票。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

自2021年7月6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变更至2021年7月31日(含)前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

1.在航班起飞前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

2.在航班起飞后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需收取舱位票价价差。

申请变更至2021年8月1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自2021年7月6日(含)起申请退票:

1.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

2.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自2021年7月6日起生效。

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但在2021年7月4日(含)-2021年7月6日(含)已办理退改且收取了手续费的,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已收手续费。

四、其它事项,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致电南航客服取消定座。南航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瑞丽航空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出票日期

2021年7月5日08:00(含)前。

(二)适用航班日期

2021年7月4日(含)至2021年7月19日(含)。

(三)适用航线

瑞丽航空实际承运的芒市进出港、联程国内航班。

 二、非自愿变更、退票规定

(一)非自愿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在航班起飞前至原出票地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航班日期前后7天(含)内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再次变更或变更至航班日期前后7天以外的航班,以及未在航班起飞前申请的客票,需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收取相应手续费。

(二)非自愿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且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机票,旅客可至原出票地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办理过变更的客票或未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收取相应手续费。

(三)不允许变更航程、承运人。

如变更航程或承运人,需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在7月4日00:00-16:00间已办理自愿退票、自愿变更业务的旅客,可至原出票地申请补退;除上述时间段外,已办理自愿退票、自愿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补退已收取的相关费用。

(五)网站购票的旅客应提交“非自愿变更、退票”。

(六)航班起飞时间在7月4日16:00前的旅客无需受“在航班起飞前提交申请或取消订座”条件的限制。

(七)代码共享航班需至出票方办理相关手续。

(八)已通过瑞丽航空B2C、B2B网站提交非自愿变更或退票被拒的旅客,若客票条件符合本文件规定,可再次提交,按本规定审核。

(九)本文件下发前已通过瑞丽航空B2C、B2B网站提交非自愿变更或退票申请的符合条件旅客,可按本规定办理。

(十)航班起飞日期间隔不超过15天(含)且均为瑞丽航实际承运的联程及来回程航班,其中一段符合本文免费退改的适用条件,其他航段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可按本文规定免费办理。

更多详情

请拨打瑞丽航空客服热线

0871-952801

致电咨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