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航空关于南京进出港航班客票豁免政策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广大旅客妥善安排出行。河北航空现就涉及南京进出港客票的处置政策,调整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在2021年7月21日(含)前购买的836客票(适用团散客票、含积分奖励机票)、731客票(适用于团队客票),行程涉及南京进出港的河北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和挂NS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1日(含)至2021年7月31日(含)之间的客票。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符合上述规定、且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取消座位的客票,可进行以下处置:

1.免费退票;

2.使用客票换开方式,免费变更一次2021年7月31日(含)之前相同航程河北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差额。如申请变更至2021年8月1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3.未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取消座位,或已按上述政策办理免费变更后再提出变更或退票申请,按原票价适用条件办理。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4.申请变更航程、签转,按原票价适用条件办理。

河北航空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及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河北航空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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