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航安全的几点理解

  安全是民航业内出现最为频繁的词,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提“安全”,但很多人并不清晰地知道安全是什么,是结果还是过程或是状态?对安全的不同认知和理解决定了安全管理的政策和方法的不同。随着对安全认识的不断深入,民航安全安全管理经历了针对机械电器故障的飞行器及设备设施改进阶段、针对人为因素的规章训练及奖惩阶段以及针对组织事故的系统安全管理阶段。

  安全是民航业内出现最为频繁的词,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提“安全”,但很多人并不清晰地知道安全是什么,是结果还是过程或是状态?对安全的不同认知和理解决定了安全管理的政策和方法的不同。随着对安全认识的不断深入,民航安全安全管理经历了针对机械电器故障的飞行器及设备设施改进阶段、针对人为因素的规章训练及奖惩阶段以及针对组织事故的系统安全管理阶段。

  安全的概念随着安全管理理论的演进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人们对安全的理解不同,保持安全或促进安全的方法也就不同。国际民航组织在总结了民航过去六十年安全管理的经验之后,给出了行业的安全定义:安全是一种状态,即通过持续的危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过程,将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降至并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或以下。

  基于上述安全定义及民航系统安全管理理念,对民航安全可以从以下六方面理解:

  1、民航安全是一种状态,而非一个指标。

  在古代汉语中,并没有“安全”一词,但“安”字却在许多场合下表达着现代汉语中“安全”的意义,表达了人们通常理解的“安全”这一概念。“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即安全意味着没有危险且尽善尽美。这种传统的安全观已经被证明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规律。随着安全管理理论的演进,民航安全是指通过不断进行危害识别以及安全风险管理,达到的一种把对伤害人身和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减少并维持在或低于一个可接受水平的状态。因此,民航安全是一种:危险识别+风险管理=可接受的安全水平的状态。民航安全不能理解为某一个安全指标,不能理解为不出事故即是安全。没有事故不等于没有问题,出了事故不等于全盘否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在航空界可接受的范围内。

  2、民航安全是动态的,而非静态的。

  民航安全的状况不能完全借助非静态的安全指标或某一时点的安全数据反映,而是应考量动态的安全维护行为,核心就是分析是否持续地识别危险并对安全风险进行管理的动态行为。不发生事故的客观事实只表示某一时点的客观结果,这个客观既有主观的安全努力,也有客观的某些偶然因素,甚至是“幸运因素”。因此,不发生事故,安全指标好,但是更多的是靠物质的安全保障(如新购置的航空器和先进的航空设备)和偶然的侥幸,并不能说明是安全的,反之,这一时点后必然会出现不安全的事件或事故。

  3、民航安全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

  以高科技、高风险、准军事化著称的民航业,其系统性、整体性、复杂性远高于其他交通行业。航空安全是个复杂的系统,航空器运行的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讲要高于其他交通工具。一架飞机涉及动力装置系统、飞行操控系统、通讯系统、仪表系统后果,导航系统、警告系统等数十个系统。一架大型现代化客机由上百万个零部件构成,难免不出一点问题。民航运行过程中,涉及航空公司、机场、空中交通管制、民航主管部门以及航油、航材、航信等保障部门,众多的人、物、环境,也难免不出一点差错。因此,现阶段不存在绝对的安全

  安全实现是一个不断识别危险并予以风险管理的过程,因此,我们总是处在追求安全的路上,漫漫长路无终程。上一个危险识别、控制、解决后,又会出现另一个危险,甚至解决此危险的方法又会产生新的危险。因此,安全总是相对的,相对于其他领域,相对与其他时刻,相对于其他单位或个体。我们既要看到安全的相对性,明晰不停歇地安全追求,又要明白此刻的安全不等于未来的安全,没有绝对的安全,只有绝对的追求安全。

  4、民航安全是非绝对的安全,但却是可控的安全。

  我们必须否定那种消极悲观论调:“不管我做什么,做多少,反正都不是绝对的安全,因此,我可以不做。”虽然没有绝对的安全,但是相对的安全要求我们必须对危险予以识别,对风险予以管控,否则相对的安全必然会变成绝对的不安全。

  5、民航安全是可控的,但是不是不计成本的无止境地控制和避免风险。民航安全是相对的,非绝对的不出事故。因此,对安全的判断就是达到把对伤害人身或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减少并维持在或低于一个可接受的水平。这个水平不能是脱离社会发展、行业发展、公共需求的水平,不能是主管单位一厢情愿,主观喜好的水平。这个水平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行业发展之上的,与公众对安全的需求度密切相关。在民航运输诞生早起,事故频发,很多事故因为运输工具、设备、制度的不完备造成的,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认知的发展,民航运输越来越安全,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安全的交通方式。此时,如果我们急功近利,忽视安全,只顾生产,即便上升的事故仍未改变其最安全的交通方式这一论断,相信公众也无法忍受这种安全风险。但是,如果为了追求零事故率而不计成本地投入、不切实际的行为,这种安全性的提升会严重阻碍民航的发展。那么可以想象要多高的票价才能弥补航空公司的成本支出;如果全面实行国家财税补贴,那又如何平衡那些不能享有航空服务地区人群对公平和权利的诉求。何况,从科学角度而言,只有彻底不为才能获得绝对的安全,那么这种安全也没有存在的意义。

  6、安全是每一个人的事。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36条,第37条)我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立了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领导者的安全领导责任和员工的安全岗位责任。中国民用航空局李家祥局长指出:“实现民航安全发展,‘四个责任’都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是根本,监管责任是保证,岗位责任是基础,领导责任是关键”,“在民航系统,各生产运行单位是生产运行活动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安全与生产一体化运行的客观规律,决定了安全主体责任就在于生产运行单位本身。本身就是根本。我们经常讲确保航空安全,一定程度上讲,民航其他各单位要围绕确保航空器的安全运行,开展工作和履行责任的。因此,航空公司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更为关键;民航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能的着眼点在于保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希望大家以敬畏之心对待这一责任;要强化员工的岗位安全责任,将安全工作由少数领导者和管理人员的事,变为每名员工自己的事。”

  安全是民航服务的核心内容,是民航企业效率的保证,是民航发展的前提。因此,安全不仅仅是民航企业本身的追求,也是行使公权力的民航监管者对公众的承诺,体现在微观,安全需要领导组织管理,员工实际落实。然而,安全不应仅仅是上述四种主体。还应包括非责任岗位的人员,以及社会公众,即:安全是每一个人的事。

  安全是社会公众最基本的需求,安全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因此,民航在为社会生产注入无限高效率的同时也肩负着厚重的社会责任,涵括着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与关怀的人类诉求。民航安全,永远在路上!(本文发表于《中国民航报》)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中国民用航空网保持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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