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机事件处置及民航安保新探

  摘 要:“911”事件之后,劫机成为航空犯罪的一种最主要的手段,成为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最主要的非法人为因素。笔者以曾经从事民航飞行驾驶的工作经历,拟从军警协作反恐和民航内部防控等四个方面对劫机事件处置及民航安保问题做以下分析和探讨。

  摘 要:“911”事件之后,劫机成为航空犯罪的一种最主要的手段,成为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最主要的非法人为因素。笔者以曾经从事民航飞行驾驶的工作经历,拟从军警协作反恐和民航内部防控等四个方面对劫机事件处置及民航安保问题做以下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劫机事件 防治手段 民航安保

    Title: The New Study on Anti-Hijack and Aviation Security

  Abstract : After '9.11',Airline hijacking has become a primary means of crime and the most important civil aviation safety illegal human factors.The author was engaged in civil aviation driving experience, I want to do this job,from 4 aspects ,such as the anti-terrorism by the military and police cooperation,the Civil Aviation inner prevention,to prevention and control hijackings and the Civil Aviation Security Problems disposal to do the following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Key words : Hijacking; Control Means; Aviation Security

  一、劫机犯罪的特点及危害

  劫机(Hijack)也称为空中劫持,是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俗称,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空中劫持,仅指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从事的劫夺行为。[①](《海牙公约》)

  广义的空中劫持,即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泛指劫夺、破坏、损害和其他危害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按1971年的《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不仅包括对在“飞行中”,也包括“在使用中”;不仅包括针对航空器的犯罪行为,还包括指对航空设备的破坏行为。

  震惊世界的“9.11”恐怖袭击的发生,使得政府和公众意识到,劫机犯罪已由过去单纯的劫持飞机和人质改降它地以及要挟政府当局满足其要求的典型犯罪形式突变为用民用航空器“空对地导

  弹”的自杀式非常规劫机犯罪形式。我们来看看国内外劫机犯罪案件的特点。

  1.目的多样性。根据对中外劫机案例的大量分

  析,劫机案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体现出不同的特点,每个历史阶段的劫持飞机都与这个阶段的国际关系、民航安防技术等因素密切相关。冷战时期,绝大多数劫机案件的目的是为了叛逃敌方阵营。70年代初期,以经济为目的劫机事件不断发生。80年代至今,以制造恐怖活动为目的的劫机逐渐增多。

  从我国大陆地区劫机事件来看,“1977年—2007年6月的48起劫机事件中,劫机犯胁迫机组飞往台湾的占34起,占总数的70.8%劫机分子有的是对现实不满,为满足个人欲望,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有的是刑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有的是向往海外境外的生活;有的纯粹就是法盲,意气用事,激情犯罪。”[②]

  2.形式多样性。犯罪主体呈现由个人向团伙集团化发展的趋势。自“9.11”事件之后,更是呈现国际恐怖组织参与劫机的新形势。从已经明确劫机方式的836起劫机事件中,个人作案的有465起,占55.16%,得逞191起,占41%,团伙作案的有371起,占总数的44.14%,得逞283起占76%,从近三十年的劫机发展趋势来看,团伙劫机和恐怖袭击呈明显的上升趋势。

  3.工具隐蔽性。由传统的使用武器刀具向易燃易爆物品和讹诈劫机方向发展。以70年代为转折点,此前,劫机者多是使用武器、刀具等作为劫机工具挟持乘客或者乘务人员。此后,由于先进的安检设备广泛投入使用,加之各国对乘客和行李的安检的加强,迫使劫机者改变手段,使用隐蔽性较强,不易被检查出来的非金属易燃易爆和危险性溶液劫机,比较有代表性的如“乳房炸弹”;有的甚至谎称携带炸药,使用假武器讹诈,进行劫机。这类劫机案例数量增长较快,70年代占同期的31%,80年代增加到了38%。

  4.人员内部性。随着地面和机上安全保卫措施的加强和日趋完善,劫机难度的加大,于是犯罪分子就想通过与民航内部人员的关系,探听安保方面的情况,寻觅可乘之机。甚至是空勤人员直接策划和参与劫机犯罪。1983年中国“5.5”劫机事件就是机场领导泄密导致的。副驾驶金义兴利用飞行员身份携带武器上飞机,打死机长,其劫机阴谋险些得逞。1998年10月28日,中国国航由北京中转昆明至仰光的航班被机长袁斌以及其妻徐梅以造成机毁人亡相威胁劫往台湾。

  劫机犯罪的危害巨大,影响极坏。首先,由于航空运输的跨地区乃至跨国性所导致的适用法律管辖权问题,往往使劫机犯罪引发的国际问题复杂化,导致劫机案处理难度增加,严重影响地区与地区,国与国之间关系。

  其次,由于航空技术的发展,宽体客机的运用,运输客运量的显著增加。以波音B737NG系列为例,800型常规最大载客人数大约在180人左右,波音B777-300ER型、空客A340-600型等宽体客机最大载客量则能达到400人左右,而空客A380-800型客机甚至达到了500人之多。这就意味着劫机犯罪的巨大破坏性,如果处置不当,造成机毁人亡,生命及财产损失巨大。

  再次,由于劫机事件导致的乘客安全感危机等连锁反应,对于民航运输及相关产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可估量。“9.11”事件发生后,由于客座率出现急剧下滑,美国有多家航空公司、机场和飞行学校宣布破产保护。

  最后,从“9.11”事件来看,与恐怖袭击相关的劫机犯罪,将航空器作为自杀性武器则具有的灾难性,其国内国际危害影响极其恶劣,成为国际战争的导火索和国际政治经济局势的不安定因素。同时也对民航安保乃至国家安全工作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

  二、关于劫机犯罪的预防和处理

  现行的反劫机研究更多的倾向于安检和危险品控制方面,而鉴于劫机犯罪特点的演变,反劫机技战术也要求与时俱进。在此,笔者将劫机犯罪的防治分为社会综合治理、法律法规治理、国内外军警协作、民航内外防控四大部分并做如下思考。

  (一)社会综合治理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纵观国内外劫机犯罪案例,有不少劫机者是出于对生活不满,仇视报复社会的动机。由于社会法制不健全,政府监管缺失等多种因素导致社会分配不公平,社会弱势群体被边缘化,使得一些法制观念不强的人仇视社会,伺机报复社会,寻求非法获取钱财的方式。随着我国民航业的发展,飞机已逐渐成为平民化交通工具,这就增加了不法分子利用劫持航空器犯罪的可能性。因此,在加强公民法制宣传的同时,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社会公平,完善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社会,减少劫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缓和乘客与营运方矛盾。由于天气,流控等原因导致航班延误,航空公司处理不当,乘客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升级导致的激情犯罪也是飞行安全的一大重要隐患。航空公司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航班延误紧急应对预案,乘务员要妥善处理航班延误导致的冲突事件,缓和乘客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避免处置方法不当引起乘客情绪激动,做出不理智行为,危害飞行和人员安全。

  (二)法律法规治理

  建立健全反劫机的法律法规。在航空器上的犯罪活动已引起国际广泛关注。为了防止和惩治这种行为,国际间通过召开外交会议,制定了“反劫机三公约”,即《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1988年,针对一些国家多次发生机场暴力行为,ICAO主持制定了《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了在用于国际民用航空的机场发生的非法暴力行为也是犯罪。1991年,订立《关于注标塑性炸药以便探测的公约》,从而建立了制止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行为的法律制度,是对国际航空刑法的重大发展。

  国内法律方面,我国在1996年3月、7月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此外,我国还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反劫机保障航空安全的法律法规。各机场、航空公司等民航相关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反劫机的具体规章制度。随着我国民航业的飞速发展,对民航安保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立法部门和民航管理部门必须根据新形势对以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三)国内外军警合作

  1.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共享情报网络。劫持飞机往往具有国际化特点。因此,打击劫机犯罪活动是国际化的课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尤其是对恐怖主义劫机案件的防控,更是国际反恐事业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各国加强法律合作,建立引渡条约,以立法方式确定反劫机制度,加强国际反恐合作,在空防系统方面建立互助关系。对于国内重点盯防控制对象的信息要及时更新和入库,全国联网,构建大公安情报网络平台,及时与国际刑警组织和其他国家、地区的安全部门交流、共享恐怖分子信息情报,围追堵截跨国、跨地区恐怖劫机犯罪。做到提前监控,提前调查,提前制服。消灭劫机犯罪于萌芽阶段。

  2.加强空中警察和空勤人员反劫机能力训练。2002年,受美国“911”事件的影响,我国民航总局开始组建空中警察队伍,并于次年基本完成,2004年,空中人民警察全部上岗执勤。对此,要做到:首先,要明确界定空警和航空安全员在航空器中的职责,对空警的执法权要给予明确说明。其次,空警要和空勤人员进行反劫机配合演练,建立起一条畅通的空警和机长的应急沟通渠道。最后,各航空公司要针对自身情况对飞行员和空乘、航空保安定期进行基本反劫机常识、技能以及装备使用的培训。提高他们在劫机案件发生过程中的心理素质,应急处理能力和快速决断能力。

  3.组建一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战斗力极强的特警部队。使其熟练地掌握正确处理空中复杂情况的程序和险情排除的方法,制定反劫机突袭预案并且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演练和完善调整。2010年7月29日,发生在俄罗斯首都莫斯科多莫杰多沃机场的一场劫机案,就是俄特种部队成员化装成医护人员,成功将劫机者制服,行动中无任何人员伤亡。创造了俄罗斯航空史上最快解救记录。

  另外,在处置劫机事件中要特别注意充分发挥警方谈判专家的作用。用最小的代价求得劫机事件尽可能的和平解决。

  4.军方参与反劫机。在反劫机突击行动中要综合运用国家防空力量,空军和空警方面要通力合作,建立快速反应突击队,突击行动前,一定要熟悉被劫飞机的机型,摸清劫机者的体貌特征,在机舱内的位置,活动规律,准确出击。在必要的情况下,协调军方快速出动战斗机进行拦截。俄罗斯在空军参与反劫机,防止被劫客机撞击要害建筑物上的一些先进经验值得借鉴。根据俄新的《反恐怖法》,俄国防部长和空军总司令可视情命令莫斯科特种任务司令部将被恐怖分子劫持的飞机击落。(一是命令Su-27、Mig-29或Mig-31战机升空,迫使被恐怖分子劫持的飞机降落;如果迫降方案失败,则命令战机发射空空导弹将其击落。二是动用防空导弹系统将其击落。2006年1月,首都莫斯科特种任务司令已经将S-400防空导弹系统部署在首都莫斯科市中心附近,以便对克里姆林宫实施保护。)[③]

  (四)民航内外防控

  1.完善机场安检制度,实现安防科技的升级换代。安检制度要与时俱进,与国际接轨,不断完善。机场安检部门要严格执行局方下发的最新指示。不断提高安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严密对乘客和机组成员的安全检查。同时,在招录安检人员时,对应聘者的政治背景、心理素质、思想素质等方面要进行严格审查和考核。

  引进和自主研制新型危险品探测报警装置和飞机防撞自动驾驶仪。民航反恐要增加科技含量,提高科技水平。如指纹识别、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等要广泛应用于安检环节。加强民航的相关防范技术装备的投入,在候机楼内安装报警和监视装置,配备防爆罐,有条件的机场还应安装有轻便式电感应装置和小型地面雷达,用来监视停放的飞机。

  航空器方面,美国国防部承包商正在研制先进的监视系统,可以同时对飞机内部和外部进行监控,并利用卫星向地面控制中心传送图像,相应的自动驾驶软件可以在发生劫机事件时扰乱飞机的控制,自动开启飞机防撞功能。

  另外,各航空公司要严格按照民航局的要求,对飞机驾驶舱舱门进行加固升级,做到“刀枪不入”,使其能抵御轻武器的袭击,将劫机分子挡在驾驶舱之外。

  2.加强民航内部危机管理能力,关注空勤人员心理健康。笔者在民航工作期间,在与一些同事和同行交谈中发现,部分空勤人员由于工作安排和薪酬问题,对所在公司产生对立情绪。而公司管理部门针对内部矛盾,要么放任不理,要么采取简单甚至粗暴的压制手段。实为内部不稳定因素,对飞行安全和民航安保来说,是不可忽视的潜在威胁,它的不易察觉性和高成功率性,是对民航安全的极大挑战。2008年3月31日发生在东航云南分公司的飞行员集体返航事件就是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矛盾的一次爆发。所幸没有酿成人员伤亡事故。对此,航空公司要加强对于空勤人员,尤其是飞行员进行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适时发现并妥善解决空勤人员和航空公司之间的劳资纠纷和对立情绪。避免因为飞行员及乘务人员和航空公司的矛盾升级导致内部人员参与的劫机案件的发生。

  另外,根据民航广州医院李静及南航卫生中心梁朝辉等人对81名南航飞行员做的心理控制倾向测试调查[④]以及国航客舱服务部马文洁等人对105名空乘进行的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分析[⑤]两份调查报告来看,由于工作环境差、强度高、时间长、不规律,夜航及垮时区长途飞行等问题导致空勤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明显较地勤人员差,相当比例存在睡眠和饮食障碍并且出现精神和躯体化症状。集中体现在焦虑、强迫、偏执、抑郁和愤怒等方面。这些心理问题如不及时干预和治疗,可能会造成空勤人员的情绪失控、发泄式犯罪。因此,民航医院和航空公司内部应该设立心理卫生科,对民航员工,尤其是空勤人员的心理精神健康进行及时跟踪调查,合理疏导和积极治疗。

  综上,反劫机是民航安全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其涉及的范围之广,影响之深远,工作之艰巨非一般民航安保工作所比。“9.11”事件后,保证民航安全已上升到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其中对于劫机犯罪的防治是民航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国际间,部门间尤其是民航和安全部门,法律部门的大力合作,有赖于航空科学技术和反恐、反劫机技术的发展。这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有待于创新性研究和深入地探讨。笔者也将就劫机犯罪危机谈判和民航内部危机管理等方面做后续研究。

  参考文献

  [1] [U.S.A]Jennifer Zellan. Aviation Security: Current issues and Development[M],New York,Nova Science Publishers,2003

  [2] [美] 哈里亨德森,全球恐怖主义[M],贾伟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3] 林泉,航空犯罪与预防[M],北京,中国民航出版社, 2003.

  [4] 航空法判例与学理研究[M],群众出版社,2001

  [5] [台]陈曼龄等,影响飞航安检因素之人为劫机事件调查分析[J],民航学会与国际飞安年会联合年会,2006

  (本文发表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中国民用航空网保持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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