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FIDIC条款中业主、监理和承包商的关系

  摘要:近年来,国家引进外资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不断增大,为民航事业的健康发展拓宽了融资渠道,也为机场工程建设采用FIDIC合同条款进行管理提供了机遇。作为业主的机场代表着国家利益,其承包商大都是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监理又是一级职能部门,他们的共同愿望就是为国家负责,为人民负责,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因此,在机场建设管理中执行FIDIC合同条款具有相当的优势。

  摘要:近年来,国家引进外资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不断增大,为民航事业的健康发展拓宽了融资渠道,也为机场工程建设采用FIDIC合同条款进行管理提供了机遇。作为业主的机场代表着国家利益,其承包商大都是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监理又是一级职能部门,他们的共同愿望就是为国家负责,为人民负责,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因此,在机场建设管理中执行FIDIC合同条款具有相当的优势。

  关键词:FIDIC条款 机场建设 三方关系

  FIDIC(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 Conseils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缩写)合同条款是国际工程项目建设的“宪法”,主要包括“世行采购指南”、“国际土木建筑条款”、“世行监理指南”等三个纲领性文件,并通过合同形式和法律条文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对业主、监理、承包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目前我国利用外资、世行贷款的建设项目及国际招标的重点工程一般采用FIDIC条款进行建设管理。笔者曾在东非参与援外工作多年,现就该条款中涉及业主与监理、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在执行过程中的认识谈点自己粗浅的体会,相信对机场建设单位执行FIDIC合同条款会有所裨益。

  1、业主、监理和承包商是责权分明的单元体

  FIDIC合同条款及其附件为业主、监理和承包商三方各自规定了明确的责权范围,并辅以相应的经济手段来制约。三方都知道自己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主要工作责任和所尽的义务,并有一定的程序和时间限制,有质和量的界定,合同一旦生效,就得无条件按此行事。同时,有责就有权,权责相当是企业管理和完成工程项目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权是责的保障,应有的权力得不到落实,承担责任也就成了空话。三方各自对来自他方的侵权行为,都要以合同条文据理力争,要充分利用经济手段甚至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主、监理和承包商究竟有哪些责权?简单地概括为:业主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和服务,委托赖以信任的监理和挑选中意的承包商,在FIDIC条款的制约下完成自己期望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按合同条款获得必要条件和服务,在接受监理程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监理认可无质量缺陷的合格工程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监理监督业主按期提供必要条件和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承包商按合同条款和既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对工程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施工管理,使工程项目达到监理满意或认可的程度。监理凭借合同所赋予的权力,站在公正的立场,发出指令和通知,仲裁合同争议,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最终实现业主委托之责。

  2、业主、监理和承包商是相互制约的独立体

  业主、监理和承包商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受行政控制约束,各自都有人、财、物的支配实体和法人代表,并在合同上签字画押,经公证机关履行公正手续而合法化。监理以合同条款为依据,行使合同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当业主与承包商发生争端或者一方利益受损,监理可公正地利用判断的权力进行调解,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但无权免除合同所规定业主与承包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监理仲裁不公,未按合同规程办事,当事一方不服时,可向国内外的最高仲裁机构申诉,求得最终裁决。

  FIDIC条款对三方都有较强的约束力,是相互制约的关系,当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给另一方造成影响或损失,就要受到制裁,赔偿或补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FIDIC条款要求三方各尽其责,严格按合同程序办事,否则将受到惩罚。只要业主未按合同要求给承包商提供工程所需的必要条件和服务,造成施工受挫,或随意变动合同条款,影响工程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就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如果业主因故无力支付工程进度款,在超过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时间期限,仍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则承包商有权宣布终止其根据合同的受雇义务,业主还应支付承包商由于该种终止造成或与该种终止有关或由其后果产生亏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此看来FIDIC赋予业主的责任并不轻松。然而,对承包商的条款显得更加苛刻。承包商经过激烈角逐中标签约后,还必须为其履行合同提供担保,开具银行保函,并向业主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开工要批准,事事要报告,项项要检查,步步要试验,分部分项每层每道工序都必须经过监理的检查认可,否则不承认,一切按合同条款、合同程序、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已达到要求但未经监理签字认可,也不予验收,不予计量支付。材料不合格,监理可拒绝接受并限期清除,设备要按要求进场,调出工地还要监理批准,人、材、机、资金、计划、技术方案等与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需申报认可,监理的书面指令要执行,口头指令也要执行,总之一切通过监理,整个施工必须在监理的严格监督下进行。如果承包商严重违约或到期不能完成工程任务,将受到合同条款规定的尤其严厉的经济惩罚,直到业主指令驱逐承包商而使其企业破产。所以作为合格的承包商必须有强烈的合同意识观念,认真执行FIDIC条款,信守合同,适应监理,才能在激烈的国内外建筑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3、业主、监理和承包商是三位一体的合作伙伴

  业主、监理和承包商之间通过FIDIC合同条款联系在一起,三方权力均衡,既相互制约,又互为关联。业主想用最少的投资尽快获得质量最优的建筑产品,承包商想以最低的成本按期交出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并赚取尽可能多的利润,而监理的期望是早日看到符合质量标准的竣工项目,以实现自己受托之责。尽管三方受各自利益驱动,其侧向目的不太一致,但早日建成合格的建筑产品却是他们的共同目标和利益基础,因而,他们之间又形成全面合作的伙伴关系。

  合作是实行共同目标的根本保证,三方都要以积极的姿态,尽可能为他方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以促进工程的顺利实施。业主应按合同条款给承包商和监理提供必要条件和完善的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主要包括提供规定的资金,完成前期占地拆迁,动员地方资源,协调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尊重和支持监理,充分信任和依靠监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其尽心尽责完成监理重任,同时,监理也要以向业主负责的态度,尽职尽责,对整个工程的全过程从严监理,指令和要求承包商按合同程序和技术规范一丝不苟地施工,按期交出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来。监理一要严把质量关,二要树立服好务的思想,竭力帮助承包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和实际困难。承包商一方面应主动配合,树立共同创造施工环境的观点,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尽可能照顾当地群众利益,多用地方劳务、运力、地材等,为地方的经济发展提供方便。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监理工作和工程质量的统一性,并主动与监理搞好伙伴关系。自觉接受监理,严字当头,加强管理,才能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最终交出一个各方满意的合格工程。如果监理放手不管,质量无人把关,很容易出现质量低劣或根本就不合格的工程,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返工,延误了工期,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承包商不但经济上要蒙受重大损失,而且,企业信誉也会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本文发表于《民航科技》)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中国民用航空网保持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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