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机场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水利部批复

     安康机场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利部于10月26日通过批复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并确认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确定了本阶段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及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水利部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中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应重点做好水土保持设计、施工、组织、管理、监测、监理等各项工作,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安康机场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水利部批复为可研报告取得国家发改委审批进一步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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