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安检乘机提示|备用锂电池及锂电池供电设备旅客携带要求

(通讯员:杜什)伴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部分旅客朋友开始陆续返程。下面,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就旅客乘坐飞机过程中携带备用锂电池(充电宝)注意事项作出温馨提示。

携带方式

根据民航局相关要求,备用锂电池(充电宝)禁止放入行李托运,只允许将备用锂电池(充电宝)放入手提行李中随身携带乘机。简言之,如果您乘坐飞机时需要携带充电宝或备用锂电池,请确保随身携带。

额定能量限制

对于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备用锂电池(充电宝)可随身携带;对于额定能量大于100Wh、不超过160Wh的备用锂电池(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

注意事项

单个的锂电池需要做好短路保护。如果备用锂电池(充电宝)没有明显标识参数、没有厂家商标的三无产品或者存在缺陷损坏的情况,禁止旅客携带上飞机。

锂电池供电设备如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含有锂电池的设备作为手提行李中随身携带乘机时,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额定能量大于100Wh、不超过160Wh时,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

最后还要提醒一下广大旅客朋友,部分航空公司对备用锂电池的携带有差异化的要求,乘机之前可以拨打航空公司电话或机场服务热线96556提前咨询,祝您旅途愉快!

通讯员:杜什 13699359495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

审稿人:祖彪 13699994410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

审稿人:李田英 13239935319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

审稿人:张潇天 15999161314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