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空管分局管制运行部区域管制室认真推进《民航空管雷达管制移交工作指引》施行工作

         2020年4月28日,云南空管分局管制运行部区域管制室顺利完成《民航空管雷达管制移交工作指引》施行工作,前期准备。根据民航局空管局《关于印发民航空管雷达管制移交工作指引的通知》精神,《民航空管雷达管制移交工作指引》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施行《民航空管雷达管制移交工作指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推进相关工作。

        按照管制运行部统一部署,区域管制室按计划认真推进各项工作。一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区域管制室对照《民航空管雷达管制移交工作指引》,修订了运行手册《扇区工作细则》中雷达标牌的移交、接收规定,修行了操作指引手册中《雷达自动化系统CFL设置操作指引》,新增了《对外电子移交操作指引》,以便规范管制员的操作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二是修订管制协调移交协议,雷达管制移交工作涉及双方或者多方管制单位,区域管制室积极与相关管制单位磋商,修订了与成都、贵阳、南宁区域管制室以及西双版纳机场航务部管制室的管制协调移交协议,提升管制协同配合,实现与相关管制单位合作共赢;三是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4月13日至20日,区域管制室组织全体管制员开展了施行《民航空管雷达管制移交工作指引》专项培训,传达了上级工作要求,除上述规章制度及协议外,区域管制室还就管制运行部运行手册《管制协调移交工作程序》修订版及《昆明地区雷达管制移交方式调整安全评估结果》进行了重点讲授,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以及考核增强管制员安全意识,提升岗位技能。

        下阶段,区域管制室将就施行《民航空管雷达管制移交工作指引》开展试运行,确保管制员扎实掌握相关工作要求,为2020年5月1日指引顺畅施行奠定基础。

来源:云南空管分局(孙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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