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公布《2019年冬航季航班时刻配置政策》

近日,民航局下发《2019年冬航季航班时刻配置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要求继续贯彻落实“控总量、调结构”决策部署,着力实现运行总量与资源能力的匹配平衡,着力实现航班时刻的公平高效量化配置,进一步发挥航班时刻配置在推动民航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在实施差异化航班时刻供给方面,《政策》要求,要区别对待高密度机场与中小机场、骨干航路与小流量航线,结合2018年冬航季各机场实际运行品质表现,实施差异化航班时刻资源供给,进一步增强行业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防范化解高密度机场大流量航段运行风险,提升机场放行正常率。其中,22个航班时刻主协调机场,严格执行机场容量标准,不得超容量安排航班时刻,航班时刻增量控制在3%以内; 航班时刻辅协调机场、22个航班时刻主协调机场之外的其他千万级机场,在协调时段内严格执行机场容量标准,不得超容量安排时刻,航班时刻增量控制在5%以内;旅客吞吐量500万~1000万的机场,原则上航班时刻最大增量控制在10%以内,年旅客吞吐量200万~500万的机场,原则上航班时刻最大增量控制在15%以内,年旅客吞吐量100万~200万的机场,原则上航班时刻最大增量控制在20%以内; 年旅客吞吐量百万以下机场,按照每小时最大不超过4个起降架次、每15分钟不超过一个起降架次的标准,安排航班时刻。《政策》还对地区时刻增量和奖励约束措施进行了进一步要求。

在促进航班时刻的公平公开量化配置方面,《政策》要求所有航班时刻进入航班时刻库时刻池,实施航班时刻优先配置量化标准。此外,航空公司受航班或飞行小时数调减处罚的,应当一次性制定处罚期内的航班时刻调减计划,报相关地区管理局。处罚期内,各地区不予受理该航空公司的加班、包机以及新增航班时刻申请。

在提高航班时刻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方面,《政策》要求,北方主要机场原则不增加首发航班时刻,调整复杂受地形、天气等复杂因素常态影响的中小机场的时刻安排,全面清理虚占航班时刻,惩治滥用航班时刻行为,以进一步提升航航班运行安全水平和航班正常率,力争航班时刻资源利用效益更加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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