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机场新增98个国际航班时刻试行分配制

根据民航局《上海浦东机场航班时刻资源市场配置改革试点方案》(民航发〔2015〕100 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上海浦东广州白云机场新增时刻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113 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改革试点行政分配工作,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经上海浦东机场航班时刻资源市场配置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此次改革试点行政分配活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民航局《上海浦东机场航班时刻资源市场配置改革试点方案》(民航发〔2015〕100 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上海浦东广州白云机场新增时刻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113 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改革试点行政分配工作,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经上海浦东机场航班时刻资源市场配置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此次改革试点行政分配活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时刻用途、使用期限

按照改革试点方案,此次改革试点行政分配共98个时刻(每日14个,从10时段至23时段每个时段1个),全部用于国际地区航线;时刻使用期限为2019年1月30日截止。

二、上海浦东机场航班时刻资源市场配置改革试点新增航班时刻行政分配原则

(一)主要依据

1.《中国民用航空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上海民航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民航局对主要基地航空公司航线网络和航班波构建等给予政策支持。

2.2012年7月24日,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十二五”上海民航发展纲要〉的通知》,在“十二五”上海民航发展纲要第五条第一款“政策支持”中提到:

----在航线网络建设上,民航局支持主要基地航空公司加快构建以浦东机场为中枢的国际中转航线网络,优化浦东机场国际国内航线航班衔接;完善浦东枢纽机场国际航线网络通达性,衔接率、覆盖面。

----在新增航班时刻分配上,民航局支持主要基地航空公司发展中远程国际航线和配套国内航线的波峰时刻需求。

3.《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航班时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七条:协调机场航班时刻的协调分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总体原则,以及有利于促进大型门户航空枢纽建设原则;第九款:主运营基地、非主运营基地、非基地航空公司先后顺序原则。

第十条:国际航班时刻协调按照新开航国家、新开航首都、新开航城市、新增航班的优先顺序进行。

(二)分配原则及其他要求

1.分配原则

根据民航局《上海浦东机场航班时刻资源市场配置改革试点方案》内容,此次改革试点行政分配98个时刻全部用于国际地区飞行,拟定此次分配的原则如下:

(1)承运人:以国内航空公司、地区、国外航空公司依次优先;国内航空公司以主运营基地航空公司、基地航空公司、非基地航空公司依次优先。

(2)航线:以新开航国际航线(以中远程航线为主,按照新开航国家、新开航首都、新开航城市的优先顺序进行)优先;其次,为加密国际航班(以中远程航线、短程航线依次优先)。

(3)以上申请条件同等情况下以航空公司递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优先。

2.其他要求

(1)为避免航空公司虚占、滥用航班时刻资源,此次改革试点行政分配给航空公司的航班时刻,要求在2016年7月1日前正式执飞,否则予以收回航班时刻,并取消该公司下一次航班时刻行政分配参与资格。

(2)按照《上海浦东机场航班时刻资源市场配置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要求,本次改革试点行政分配航班时刻仅能用于国际地区飞行,明确航空公司所批航线在首航季内不得变更,后续变更不得改变航线性质,相关变更需向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申请。

(3)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总体原则,我局将在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官网及华东地区航班时刻协调网同步发布公告,面向国内、外航空公司公布分配原则。

(三)分配思路

1.按照民航局部署,配合民航局对外开放和航权谈判的需要,从民航国际化战略的角度支持上海航空核心枢纽建设工作。

2.基于本次用于行政分配时刻数量有限,优先考虑洲际远程航线申请。

3.从支持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角度出发,对于东欧地区等航线适当优先考虑。

4.结合递交申请的航空公司飞行安全、航班正常、运行品质等因素综合考量航线申请;对公司申请航点、航线分析,避免高负荷流量航路进一步拥挤。

三、申请收集

(一)截止时间

本次上海浦东机场航班时刻资源市场配置改革试点行政分配活动航空公司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止。

(二)申请流程

1.国内航空公司:请各公司以正式文件形式向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提交申请。

2.地区、国外航空公司:请各航空公司按照现有流程将申请提交至民航局。

3.联系人: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空管处,李雷鸣;电话021-22321409,邮箱 hdhangbanshike@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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