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再次发生不安全事件,怎样安全携带充电宝?

中国民用航空网通讯员杨凤洁报道:12月23日,南航CZ396(槟城—广州)航班上,一外籍旅客携带行李中的充电宝冒烟并冒出火花,机组报告机上电子充电设备着火,使用两个灭火瓶及呼吸保护面罩,火情得到控制。飞机已安全返航落地,事件正在调查中。我们在购买充电宝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买

1、渠道和品牌都要正规:要通过正规的渠道,去购买正规品牌的移动电源设备,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购买质量低劣的三无产品。

2、选购时,要检查做工是否精细,部件是否坚固。很多质量低劣的移动电源粗制滥造,无法承受正常的摩擦与碰撞。

二、携带

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2、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3、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4、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5、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计算充电宝额定能量的方法):

①、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 V x Ah

②、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

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5V,标称容量为10000 mAh ,其额定能量为:

10000mAh ÷1000 = 10Ah      5V×10Ah=50Wh

锂电池在遇高温、出现短路或外壳破损时,可能会引发自燃,反应剧烈时可能发生爆炸。如果锂电池放入托运行李中,飞机狭小的货舱内行李容易受到挤压或碰撞,极大提升了飞行的危险性。所以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并且再飞行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万一飞机上发生了充电宝起火事件,可以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1.断开电子设备的外接电源,不要试图拿起或移动燃烧中的设备或正在冒烟的设备。注意不要将液体洒漏到其他电子设备上,以防引起短路;2.扑灭外部火焰;3.将电芯或电池降温,防止其热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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