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廉洁的常青树扎根在空管的沃土

(文:石同栓)2012年以来,民航空管系统发生了多起党员干部包括群众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些人当中,有的是教育过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有的是我们熟悉的人,这些身边的人恍惚间成了我们的反面教材。作为民航空管一员,从活生生的实例中应该深刻警醒和反思,保持空管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防止有了权就变腐,乃至变质堕落。

曾几何时,我们觉得犯罪和腐败距离我们何等遥远,不经意间,这些人和事都发生在了我们身边。其中两个案例看后触目惊心,因为手中有了权力,就忘乎所以。如:西北空管局原党办副主任李景平,2016510日,经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李景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另一案例:民航华北空管局原党委书记赵焕光,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2015824日,经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判决,赵焕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些腐败案产生的根源,其一,暴露出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党性丧失、理想信念缺失,在利益、金钱的诱惑下,世界观、价值观扭曲,滑向贪污腐败、违反乱纪的深渊;其二,暴露出事发单位党组织监管教育不力,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疏于监察,对于下属党员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多受党教育这么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事件本身教训深刻,令人扼腕和愤怒,充分说明在各项工作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纪律,严格落实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上述两个案例中他们心存侥幸,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利,最终身败名裂,锒铛入狱的典型案例,深刻揭示了他们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转变为犯罪分子的沉沦轨迹,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操守,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

我们空管系统每一个人,无论党员领导干部还是群众,应当从别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珍惜个人的美好生活和生命,无论对于空管保障生产还是业务建设方面,都要高瞻远瞩,拘小节、识大体,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守党纪国法,这既是对自己的爱护、对家人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党组织长期教育培养的最好回报。

“有岗位就有权力,有权力就存在风险”, 无论大权还是小权,实权还是虚权,作为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从这些案例当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切实落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同时,要切实结合内控工作,强化制度执行和约束,通过流程管控坚决杜绝潜在的风险。在岗位履职尽责的同时,一定要深刻反思,防止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在我们身上。

现在,空管系统各单位都分别制订了《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要求广大干部要切实按照手册要求,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正确履行重大事项建议权、审核把关权,做到履职尽责。同时,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的作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党员,带好队伍,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做到进一步增强空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必须坚持警钟长鸣,才能保证廉洁空管的蓝天净土。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民航局冯正霖局长提出的坚持“飞行安全、廉政安全、真情服务”三条底线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下大力气去抓好、落实好,要让廉洁的常青树永远扎根在空管的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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