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悌匀)最新修订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正式发布(以下简称《规则》),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则》中对民航的人、车、物安全检查做了明确规定。为认真解读新版《规则》,确保全员在实践中理解、应用,更好地指导安检业务工作,新疆机场安检总站于12月7日至12月9日开展了为期三天的《规则》的宣贯学习,共有857人参加培训。培训的内容涵盖了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的全部章节,包括民航安检机构、安全检查员、安检设备、民航安检工作实施、民航安检工作特殊情况处置、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相关知识。
安检质控室关伟主任根据安检工作实际,从五个方面进行讲解分析:一是培训学习的目的;二是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修订的背景;三是新版安检规则的学习体会;四是新版安检规则内容结构;五是新旧版安检规则修订对照。
培训中对第四点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规则》要求旅客应当依次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接受人身检查,对通过检查时报警的旅客,民航安全检查员应当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对于如携带贵重物品、植入心脏起搏器的旅客和残疾旅客等,民航安检机构可以对其实施非公开检查,一般由两名以上与旅客同性别的安检员实施;《规则》还详细列出了安检过程中,安检机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的14种情形。旅客有“对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及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拍照、摄像,经民航安检机构警示拒不改正的”、“故意散播虚假非法干扰信息的”、“在行李物品中隐匿携带民航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的”等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这是《规则》中新增的内容。另外,旅客逃避安全检查、殴打辱骂民航安检员或者有其他妨碍民航安检工作正常开展、扰乱民航安检工作现场秩序的行为,也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规则》中对安检员的准入条件适当放宽,只要求安检员须取得相关的岗位技能资格证书。此外,对安检员这一特殊工种,新规也在福利待遇方面给予提升。同时也对民航安检工作实施及民航安检工作特殊情况处置这两章进行了重点分析和讲解,并要求全体安检员重点学习和重点掌握。
通过此次对《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宣贯培训,使全员全面了解和掌握新版《规则》的相关业务知识,并将业务知识正确应用到实际安检工作中,在加强安全检查力度的同时,全面提高安全检查效率,为新疆机场空防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安检总站将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相关业务知识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内容,以检验全体员工学习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