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监管局开展《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实施前准备工作专项督查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将于201711日起正式实施,为督促辖区企业做好《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山西监管局运输处于近日对东航山西分公司、海航太原营运基地(飞航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太原机场等三家单位的航班正常工作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我处提前启用华北局航班正常系列检查单,对照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机场管理机场、销售服务代理人等不同主体,从航班正常保障制度建立、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预案制定、机上延误预案制定、运输总条件的公布、投诉受理机构和投诉管理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人员培训等多个环节逐一进行了核实。并对《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进行了宣贯,对各单位提出的规章实施后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太原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期间部分航显信息延迟的问题,要求太原机场立即优化信息发布流程,修订大面积航班延误预案有关章节并及时报华北局备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飞航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代理的各航空公司尚未公布运输总条件的问题,约谈了海航太原基地和飞航地服公司太原分公司领导,对其尽快督促航空公司公布运输总条件,尽快开展相应培训,制定各航空公司航班延误处置差异化手册等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2017年春运工作,展开对辖区各民航保障单位规章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确保辖区民航春运工作的有序开展和规章的有效落实,以实际行动贯彻  “真情服务”底线要求,不断提升辖区民航运输服务质量和航班正常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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