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应急救援设备的配备和有效性

报告类型: 飞行人员
事件类型: 运行保障
事件经过:
2013年11月X日凌晨,在AABB航班结束后有旅客突发高血压未能及时下机,机组和地面服务员都做了积极的救助,并通知了A机场急救中心。一小时后旅客安全下机。反应的问题主要针对急救中心。
1:急救设备过于陈旧,无法满足急救需要。血压计是最原始的,听诊器的头也掉了,氧气瓶勉强能用,急救医生就带了这些。
2:人员缺乏培训。急救医生上来后手忙脚乱,没有体现有效的职业素养,没有程序没有配合。
3:配套设施太差。病人在飞机上缺乏有效的移动设备,至少应配备能在飞机通道内使用的窄轮椅,每次轮椅都在廊桥口等,但对于危重的病人移动到廊桥口是不可能的。建议急救中心能配备一些能在飞机通道内使用的窄轮椅。
急救关系生命,希望能提高机场急救中心人员的训练水平和设备水平。
专家点评: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备配备》(GB
18040-2008)规定了民用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应急救护设备配备及其设施的基本要求。
参考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发布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4《机场》(第四版)和《机场勤务手册》(第二版)第一部分《救援和消防》、第七部分《机场应急计划》(第二版)修订。机场应急救护机构以院前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为重点,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的管理文件《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工作规范》(MD– FS -2008 -06)对如何实施的应急救护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尽管民航局在做机场安全评估时对机场应急救护工作是否符合《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备配备》的要求进行了硬件评估,包括人员的配备,但在软件方面如人员培训还缺乏相应考核手段。该报告人反映的情况对一些投入不足的机场较有普遍性,由于人员少,外出到大医院接受培训和实践锻炼的机会很少;由于经费少,急救设备更新不及时。
机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相关方面应积极探索医疗和应急救护社会化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来源:中国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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