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局出台行政检查组织管理办法

      为适应民航行业监管执法模式优化调整,规范民航山西监管局行政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安全监管的计划性、减小对行政相对人正常运输生产和安全运行的干扰,山西局近期研究出台了《民航山西监管局行政检查工作组织管理办法》。

      《办法》是按照民航行业法规和监管执法模式优化调整的有关要求,结合山西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的,共分为5章。第一章总则部分阐明了出台的目的、依据和词条定义,明确将换季、“春运”“暑运”、法定节假日、“两会”等运输保障列入日常性行政检查范畴;将民航局、华北局和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以及山西局视情组织的综合检查归入临时性检查范围。第二章组织管理部分规定了在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前,山西局将先行制定行政检查协调计划,明确集中检查的时间段、相对人、内容或范围、组织和参与部门以及检查组组成等,供各部门参照制定年度检查计划。第三章工作程序细化了行政检查的组织、部门职责和实施。第四章规定了对检查组的行政要求和廉政要求等。

      《办法》的出台是山西局党委针对民主生活会群众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的具体整改落实措施,也是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规范了行政检查的组织管理和监察员的行政检查行为;二是增加了行政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明确了年度计划制定、检查前的准备、检查组织实施、检查后的要求和具体程序;三是将季节性、重点时段、重要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保障监管融合到日常性检查计划中,更有利于临时任务和检查计划的有机融合,避免了重复性检查,减小对行政相对人正常运行生产的干扰。

     《办法》的实施将对山西局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差异性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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