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机小贴士:护手霜不超量才能随身乘机

冬季寒冷干燥,爱美的人士出门旅游会将护手霜携带在身边,保护好自己的双手,如果您出门旅游乘坐飞机时,外包装超过100ML的护手霜就无法随身携带,只能将其放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2018年12月10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国内安检现场10号通道内,开机员在对一位女性旅客的化妆包进行判图时,发现化妆包内存在液态物品,按照程序立即对此化妆包进行开检。经开包确认,此名旅客化妆包内有一支外包装超量的护手霜。安检员向旅客解释其携带的护手霜外包装超过了规定的100ML,是不能随身携带的,可以办理托运、暂存手续或办理快递。旅客表示理解,并告知安检员以前不知道规定的具体内容,只认为是容器里面的护手霜不超过100ML就可以,下次一定注意此类物品。最终旅客选择了办理托运手续。

护手霜是冬季出门旅游的必带用品,在此,首都机场安检提醒广大旅客:民航局颁发的《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里规定“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100mL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方可随身携带”。因此,如果您乘坐国内航班时,超过100ML的护手霜只可以作为托运行李携带,请需要提前办理托运手续,以免给您在过安检时带来不便。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邝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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