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空管召开开优化空中交通管制运行规范宣贯会

根据民航局《关于印发<优化空中交通管制运行规范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件精神, 云南空管 分局于 2013年8月29日15:00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 以 《优化空中交通管制运行规范的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主题的 宣贯会。

根据民航局《关于印发<优化空中交通管制运行规范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云南空管分局于2013年8月29日15:00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优化空中交通管制运行规范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主题的宣贯会。

会议由云南空管分局副局长雷贵生主持,安全管理部、综合运行部、管制运行部、技术保障部、气象台部门科室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解读了《暂行规定》,明确了分局下阶段要做的工作,部署细化了各部门的任务分工。

分局副局长雷贵生首先介绍了8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参加民航局组织的宣贯会的相关情况,强调了此项工作是民航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工作之一。接着,雷副局长针对《暂行规定》的九点内容进行了逐一说明,重点讲解了航空器尾流间隔、航空器跑道占用时间、缩减航空器进近雷达管制间隔、航空器落地许可发布程序等相关内容,并强调了要在“保证安全、规范秩序、加速流量”的原则下稳步推进此项工作。

最后,雷副局长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一由综合业务部牵头组织相关工作,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定责任部门并跟踪工作开展进度;二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解情况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人;三要做好安全评估及风险控制相关工作,管制运行部将安全评估情况上报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管制运行部、技术保障部和气象台的安全评估情况进行汇总;四技术保障部要制定监视雷达设备不满足要求情况下的通报工作程序;五气象台要研究边缘气象条件对实施优化运行标准可能造成的影响;六管制运行部要做好管制协议拟定、人员培训计划、早高峰数据统计、航行通告拍发等相关准备工作;七要抓紧时间,充分准备,在2013年11月23日前完成优化空中交通管制运行规范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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