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网讯:2015年10月3日下午6时左右,在广州白云机场安检14号通道,一个小朋友拎着一个Chanel的手提包来到安检机房,前传员小王接过后仔细一看,原来是个伪装成女式包的充电宝,并且这个充电宝上并没有任何容量标识,小王便跟小朋友的爸爸李先生解释道:“这个充电宝没有明确的标识,不能随身携带上飞机的。”小王话音刚落,李先生便气愤地说:“这是我买了很久的充电宝,用了这么久也没见有什么问题,你说不能带就不能带啦。”听完李先生的话,小王便耐心向他解释道:根据民航局的规定,每位旅客携带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可以随身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有标识的充电宝;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随后,李先生让安检员帮其把充电宝交给送行人。
在此,白云安检温馨提醒广大旅客:由于不符合规定或“三无”充电宝、锂电池,在密闭、高温的环境下,极容易产生短路、甚至爆炸等现象,会对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所以,为了乘机安全和出行方便,请广大旅客购买符合规定的充电宝携带乘机,以免给您的旅行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