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打造综合性新型临空经济区 企业入驻有重奖

  据人民网讯:日前,市政府出台了促进福州临空经济区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临空企业集聚发展。借此,福州将发挥长乐国际机场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航空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打造集临空产业、航空商务、航空总部、地方优势产业、配套居住于一体的综合性新型临空经济区。

  据人民网讯:日前,市政府出台了促进福州临空经济区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临空企业集聚发展。借此,福州将发挥长乐国际机场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航空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打造集临空产业、航空商务、航空总部、地方优势产业、配套居住于一体的综合性新型临空经济区。

  优先发展航空服务业

  据悉,福州临空经济区将优先发展航空服务业。

  航空服务类企业入驻福州临空经济区,自项目运营当年起5年内,上年度纳税形成地方财政留成300万元(含300万元)至500万元的,对企业按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30%予以奖励;上年度纳税形成地方财政留成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对企业按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上年度纳税形成地方财政留成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对企业按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80%予以奖励。

  办航空总部型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

  航空总部型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按注册资本给予2%的开办补助;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3%的开办补助。开办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从企业入驻后地方财政留成中分年安排。企业注册资金分期到位的,每年按实际到位数进行计算和补助。航空总部型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其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地方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部分,前2年全部免收,后3年减半征收。

  在区内成立的基地航空公司,注册时在福州机场固定投放2架驻场营运飞机即给予800万元补贴,投放2架以上的按每架400万元递增。运营一年以上的基地航空公司,在原有机队基础上增加投放驻场飞机,扩大运营规模的,给予增加运力补助,即基地航空公司每增加一架驻场飞机,给予100万元补助。

  航空物流企业一年可获最高贴息100万元

  航空物流企业在建设期3年内,按建设项目贷款本金平均余额的2%~3%给予贴息补助,一年最高贴息100万元,3年单项目贴息累计不超过300万元。航空物流企业在项目投产3年内,年纳税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按照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给予50%奖励;投产第4、5年各给予30%奖励。对当年度新评为国家3A、4A、5A级的航空物流企业,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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