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民用机场空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黑龙江省建三江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东北局函(2015)217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七星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民航发展基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安排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七星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管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黑龙江省建三江民用机场空管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XBMH2016-217

2.3招标范围:1套GPS时钟系统;在塔台建立甚高频通信系统;新建电报处理系统(主备双机)、配置8部用户电报终端;新建1套内话系统,配置4个席位;设置1座Ku卫星通信系统,含除冰设备;地面移动通信系统;语音记录仪;航行情报自动化系统;两台便携式甚高频电台;短波单边带系统等设备采购。

2.4 交货地点:建三江民用机场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接买方通知60日历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其中甚高频设备、数字内话设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

3.2拟供甚高频通信系统、电报处理系统(主备双机)、数字内话设备、语音记录仪须具有《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2013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供甚高频通信系统、电报处理系统(主备双机)、内话系统、卫星通信系统、语音记录仪、航行情报自动化系统中的其中一项设备须具有国内民用机场使用业绩。

3.3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3年7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2013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供甚高频通信系统、电报处理系统(主备双机)、内话系统、卫星通信系统、语音记录仪、航行情报自动化系统中的其中一项设备的国内民用机场使用业绩、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对于制造商的证书文件,代理商可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8月2日14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民用航空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王娟芳 、李栋

电 话:029-88347924-8031、8030 传 真:029-88347924-8019

电 子 邮 件:xbmhzb@163.com 网 址:www.xbmhzb.com

开 户 银 行:建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6100192570005250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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