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该谁埋单?新规能否执行待观察

搭飞机出行却遭遇航班延误,航空公司该不该负责相关吃饭、住宿等?近日,交通部在其官网公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明年起,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该《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一出又把航班延误这一话题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3种情况下旅客享受免费食宿

《规定》明确指出,由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规定》指出,旅客只在3种情况下享受免费食宿服务:一是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二是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三是国内航班发生备降。对于以上服务,如果航空公司(承运人)不能严格履行,将面临民航管理局的处罚。《规定》强调,未按规定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的,处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对航空公司的处罚条款相对严厉,但记者调查发现,天气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和取消的比例是最高的,这也就意味着旅客自掏腰包的几率其实很大。

“规定”意在明确划分航班延误补偿责任,却引来旅客一片唏嘘声。有旅客表示:“除了天气原因、突发事件、航空管制等,何时旅客听说过机务维修这样的理由造成航班延误?”也有旅客表示:“无非就是找个合理的借口让消费者自己承担,如果是这样还不如去坐高铁,至少不延误不堵心。”

对此,记者从深圳各航空公司了解到,目前针对航班延误及取消的赔偿,各航空公司都存在差异化。如,有的航空公司是按延误时间安排食住,4个小时以外8小时以内安排吃,8个小时以上安排住;有的则是直接给予经济补偿。

规定能否切实执行有待观察

由于航班延误航或取消所造成的食宿费用,航空公司是否应该埋单?这一话题引发广泛争议。

有业内人士表示:“其实这是一个老规定,实际上一直很难执行。”据了解,2004年民航总局为加强民航服务,出台《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若干规定,其实与此次《规定》发布的内容差距并不大,新规主要是明确非航空公司自身原因不必为旅客食宿埋单。

有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则在采访中坦言:“尽管早就有此规定,但是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延误,多数航空公司还是为旅客食宿埋单的。一方面出于行业竞争激烈,另一方面国家民航局一直强调加强民航服务。但对航空公司此举,旅客也已习以为常,旅客不知道航空公司本来可以不必这样做。”

尽管此次《规定》再次明确非航空公司自身原因不必为旅客食宿埋单,但多家航空公司有关负责人说,是否执行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市场情况。

保险公司或迎担保新机会

目前,多家航空公司的规定中都明确了航班取消或延误后采取的措施,但各航空公司规定有所不同,相关经济补偿标准也不同。有旅客提出疑问,赔偿标准为何不能标准化?

这个问题颇有争议,统一规定赔多少有一定难度。比如深圳、上海、北京的中心机场,和三峡机场延误赔偿很难一样。另外延误也分不同原因,比如天气原因不应该让航空公司赔,但旅客觉得天气原因也非他所愿,所以赔偿规定比较复杂。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提出了对航空公司建立航班延误保险理赔机制。对此,一位民航业内人士表示:“每次延误旅客要求航空公司理赔,这样航空公司经济成本也比较大,赔多少也没有界定,如果相关部门规定死航空公司赔偿价格,对航空公司也是压力。”

他认为,这就是为何《规定》中指出以航空公司主体来投保的原因,这样遇到延误,满足条件,航空公司能够从保险公司拿到赔偿,旅客能从航空公司拿到赔偿,而这种赔偿和旅客自己购买的航空延误险也不冲突。

相关链接

1.多久才算是延误?

《规定》指出:“航班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到港挡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航班出港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出港撤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出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2.航班延误时乘客享有什么权利?

知情权:乘客从机场或机组处获得航班延误原因的权利,并可要求告知可能延误的时间等情况。

选择权:乘客可选择要求航空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或进行改签、退票等变更措施。

3.发生航班延误纠纷时乘客如何维权?

乘客第一时间要保留证据,包括机票、公布的航班时刻表等,在保留好证据后,旅客可通过与机场航空公司协商的方式,调解解决问题;也可以通过航空公司总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上述都不能保证权益的实现,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走司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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