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机场:随身携带充电宝乘机有讲究

%e9%85%8d%e5%9b%be%ef%bc%9a%e6%9c%89%e6%98%8e%e7%a1%ae%e6%a0%87%e8%af%86%e7%9a%84%e5%90%88%e6%a0%bc%e5%85%85%e7%94%b5%e5%ae%9d

中国民用航空网通讯员汤璐、欧阳健讯:在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以下简称“凤凰机场”)繁忙的安检现场,每天都会有旅客因为充电宝携带事宜对安检现场的执法行为表示不解,今天小编就要带大家聊聊充电宝的问题。

由于充电宝内含锂电池,锂电池高度易燃,在短路、过度充电、极限温度、错误操作或其他错误情况下都能着火。不合格的充电宝安全性差,容易因发热或短路而引起自燃或产生爆炸。为此,民航局规定,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和标识不清的充电宝,并且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如违反相关规定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公安机关的严肃处理。

凤凰机场安检员每天在旅客的行李中,都能检查到诸多标识不清的不合格充电宝,这些不合格充电宝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虚标电池能量。在X光机的图像里显示的是带有4节电池的充电宝,其生产厂家普遍会虚高标注容量。

第二,与正规厂家生产的充电宝相比,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宝一般产品包装制作粗糙,且无明显的输入、输出电压、电池能量、执行标准、制造商等产品信息,有的连生产批号都没有,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

第三,部分质量低劣的充电宝,很大程度上因为价格低廉,路边摊贩售卖的标识不清或无标识的充电宝均属于不合格产品。

凤凰机场提醒广大旅客朋友,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在享受舒适便捷的旅行同时,购买和携带正规厂家出厂的有明确额定能量标注的充电宝,遵守民航局关于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相关规定,在出行前仔细检查个人物品,以免影响行程。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