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祁连机场车辆采购重新招标公告

西宁机场

1.招标条件

新建青海祁连民用机场工程已由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西北局发﹝2016﹞1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中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青海祁连民用机场车辆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2招标编号:0748-1740CA6005DJ/01

2.3招标范围:新建青海祁连民用机场车辆采购项目,共购置车辆40辆,包括站坪用车18辆、场务用车7辆、消防救援用车5辆、加油车2辆、其他用车8辆。具体内容以第五章技术标准为准。

2.4建设地点:青海祁连机场内

2.5交货期:其他用车6月30日前到货;站坪用车、场务用车、消防救援用车、加油车11月30日前到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

3.2拟供交直流电源车、气源车、清水车、污水车、飞机除冰车、飞机充氧车、客梯车(旅客登机梯)、飞机加油车须具有民航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

3.3拟供中型泡沫车、重型泡沫车、火警照明车须具有(或相同单元)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及对应的检测报告。拟供中型泡沫车、重型泡沫车、火警照明车国产车辆所选车型须是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目录中的车辆。

3.4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302室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投产品相应的民航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检测合格并在民航局网站上已经通告的机场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核发的有效的期内的3C认证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注:代理商报名时拟供货物制造商和拟供货物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其他资格文件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309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10-84384817,温女士。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6月8日09:30时,地点为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300-9号A座西安建设大厦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民用航空网(http://www.ccaonline.cn)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联系人:王亚倩、张照

电话:010-84384717、029-88709063

传真:029-88709063

电子邮件:wangyaqian2014@126.com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账号:62667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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