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航,一颗新星的冉冉升起

中国民用航空网通讯员王杨焱讯:我国警用航空实战应用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以直升机为主要装备,且警用直升机具有「机动速度快、灵活性强、监控范围大、适用领域广、威慑力强」等突出优点。警航已经成为公安机关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

我国警用航空的发展现状

发展模式

一是警民合作模式。公安机关与通用航空企业订立合同,公安机关不设专门的警务航空队,而是每年支付一定租金,由航空企业负责提供直升机、飞行员及其他配套保障,执行警务飞行任务;

二是警方自建模式。由政府拨给购机款项,由公安机关购买直升机,组件警务航空队,归属公安指挥管理;

三是警政合一模式。主要由政府拨给购机费用及每年运行经费,由公安机关购买直升机,组建警务航空队,并加挂为“政府公务飞行队”或“政府飞行服务队”。

发展规模及主要机型

公安部警航统计

至2017年6月,全国18个省份已建立起31支警用航空机队,共有51架警用直升机(2017阿古斯特警用直升机售后服务座谈会上公布)。

据不完全统计,至2017年6月,我国有25个省市自治区拥有66架警用直升机(不包含签约购买但未交付飞机),涉及21种机型。

主要机型

我国选购和装备的警用直升机主要机型包括:国产AC311、312以及国外直升机AW139、AW119AW109,EC135、R66等。

警用航空的应用

作为一个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的大国,我国目前突发事件呈多发态势。警用航空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治安管理和公安侦查

警用直升机可配置侦查、监视等任务设备,具备大范围搜索、实时监控的治安管理功能。城市巡逻车在最佳条件下,有效观察范围只达230平方米,而一架警用直升机可达4.6万平方米。

公安机关可借助直升机机动速度快、灵活性强、威慑力强的特点,采取空中侦察、地面搜索的空地联动方式进行犯罪侦查,可大大提升侦查效率。

2、应急救援

与其他救援力量相比,直升机居高临下,能够悬停,搜寻视野宽广,耗费人力物力少,可以突破其他救援设备所受的地形和环境限制及通信不畅等问题,提供最及时的应急救援。

3、大型活动的空中保障

大型活动的特点是参与人数多,组织工作复杂,现场秩序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直升机在这种情况下可发挥独特功效,其机动速度快、灵活性强、监控范围大,能实现空中有效的监控和指挥。

4、公共服务

警用直升机可配合交通部门,在城市拥挤路段、高速公路等地进行实时监测,为警力调动和人员车辆分流提供依据。

中国警航,作为公安机关的新生力量,与其他警种共同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及人口规模的不断增加,犯罪频率明显提高,不安定因素阻碍着社会文明和谐进步,面对这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困难,警航更应保持满腔热血,积极应对挑战。

中国警航,这一颗从地面冉起上天的新星,一定能散发出更耀眼的星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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