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停车费发票换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中国民用航空网通讯员唐婷讯:为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停车费票据管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取消通用机打发票工作总体部署,2018年1月18日起,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停车费发票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为满足不同旅客的需求,全面实现与增值税发票统一管理接轨为目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做好逐步取消通用机打发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数次与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新疆紫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接洽,就服务器接口方式、安装网络安全防火卷帘门、票面信息设计、测试机打发票打印时间等具体事宜进行探讨。历时9个月完成打印机设备引进、票据印刷储备等推进事项。2018年1月18日起,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停车费发票启用测试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截止2018年1月23日,现有岗亭已全面投入使用,完成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换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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