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机安检要守规 “隐匿”火种勿携带

中国民用航空网通讯员耿昭讯:随着元旦春节假期临近,石家庄机场客流量全面升温。乘机出行,安全第一,为了维护广大旅客的切身利益,旅客需要自觉遵守乘机安检的有关规定。

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类物品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和托运

关于旅客携带火种乘机,民航局有以下规定:根据民航局发布《关于禁止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民航公告[2008]3号),旅客乘机将被禁止以下行为: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 二、禁止旅客将打火机、火柴放置在手提行李中运输。三、禁止旅客将打火机、火柴放置在托运行李中运输。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民航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旅客自行承担。

电子烟禁止在飞机上使用

不少旅客有抽电子烟的习惯,对于旅客乘机携带电子烟,安检规定:

旅客可以携带电子烟乘坐国内航班,但禁止在飞机上使用。

由于锂电池不能托运,单独携带电子烟锂电池,需用绝缘包装存放并随身携带,不含锂电池部分则可以托运;如果是内置电池不便取出,则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托运。

此外,独立包装的电子烟烟油需要托运处理。

电子点烟器禁止携带

除了打火机、火柴等常见火种外,旅客携带各式电子点烟器乘机的现象较为普遍。2018年,石家庄机场安检多次查获“隐匿式”电子点烟装置,包括钢笔式点烟器、手机式点烟器、腰带扣式点烟器、手机支架式点烟器等。

由于电子点烟器内含电热丝装置,虽然不能产生明火,但电热丝经通电加热到一定温度后,可以将易燃物质引燃。由于具有点烟功能,点烟器属于火种一类,携带乘机极易造成安全隐患,同样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和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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