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累计限制1478万人次失信人购买机票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近期,信用中国网站发布《11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4号)和《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5号),本月新增因符合以上两个文件明确的严重失信行为而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195人,其中,民航局提供1472人。截至今年9月底,已累计限制失信人购买飞机票1478万人次。

什么人会被判定为失信人

失信人全称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俗称老赖。

在乘坐民用航空器范围内,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特定严重失信人的限制范围包括两类,一是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下列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是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

其中,如果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下列行为,将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1.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

2.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

3.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

4.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

5.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

6.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

7.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

8.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

9.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

失信人有哪些限制和惩戒措施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失信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总而言之,如果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仅不可以乘坐高铁和飞机,而且不能买房、旅行,甚至影响孩子就读收费学校。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