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日至16日禁止部分慢小航空器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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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2016年3月1日零时至3月16日24时,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北京地区空中管制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为此,北京市公安局专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广大市民及飞行活动爱好者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活动,并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做好对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一旦发现空中有可疑飞行物或发现有人操纵小型航空器准备起飞的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


(北青报记者 池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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