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原副总经理陈港受审,受贿金额不“记”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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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原副总经理陈港涉嫌受贿案,今日(3月16日)上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陈港受贿115万元及1万美元,陈港承认受贿,但对受贿金额表示“记忆不清”。

这是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航)高管腐败窝案的案件之一。现年50岁的陈港一年多前落马,当时担任南航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此前在南航供职有14年之久。

检方资料显示:陈港因受贿嫌疑,2014年12月27日经广东省检察院决定,同月29日由深圳检察院监视居住。大约两个月后(2015年2月16日),陈港因涉嫌犯有受贿罪,经广东省检察院批准,由深圳市公安局逮捕。深圳市检察院侦查部门侦查终结之后,于2015年7月13日向该院公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

据检方今日庭上所言,陈港曾有两项受贿行为,均与包机业务有关。

检方表示:经审查查明,2001-2007年期间,陈港利用其担任南航营运部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通过帮助他人承揽包机业务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共计115万元及1万美元。

绝大部分受贿额来自商人吴志强。检方称,2001-2007年,陈港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当时挂靠在成都西南民航顺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做包机业务的吴志强,承揽了相关包机业务。期间,陈港先后九次收受吴志强105万元及1万美元的贿赂。

另有少数受贿额来自有“民航掮客”之称的庞汉章。检方称,2006年,陈港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湛江开发区日美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庞汉章开展包机业务,收受庞汉章贿赂10万元。2010年席卷民航系统系统的反腐风暴曝出多个贪腐案件,均与庞汉章有关。

检方提及,陈港曾退回85万元贿赂。在2008年下半年,时任南航董事长刘绍勇离任,国家审计署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审计重点包括南航的营销业务。陈港担心被查,先后于2009年年中、2010年下半年,向吴志强退回60万元、25万元。

庭上,陈港对受贿指控表示无异议,但对受贿数额表示“由于当时身体、精神的原因,记不太清楚”。

“2014年12月27日号我就被抓走了,在深圳市检察院写了书面交代材料,”陈港解释道,“当时我自己不懂法律,认为这是在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收了吴志强一些事后的感谢费,后来又主动退还给他了。在办案检察官批评教育之下,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所以当时整个人就懵了。我犯有多年的高血压、抑郁症、哮喘病,睡眠都很差,当时整个人就垮了,又怕连累到自己的家人,所以当时精神彻底崩溃了。”

针对“记忆模糊”一说,检方强调,陈港在多次笔录中交代的受贿数额与起诉书所列数额一致。而且,针对两名行贿人的讯问结果也与此吻合。

此案今日尚未进入庭审辩论阶段,有待继续审理。

公开资料显示,陈港早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并取得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硕士学位。

2000年3月,34岁的陈港出任南航河南分公司营运部经理,三年后升任分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3月,陈港转任南航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当年11月至2009年8月,任南航市场营销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随后,他出任南航副总经理直至案发之时。

南航控股股东为大型央企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下称南航集团),在2014年接受中央巡视组巡视之后,暴露出诸多问题,首当其中的是营销领域贪腐情况——在协调航线、编排航班、客货销售中,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问题。

此后,南航集团中高层持续动荡,落马者除了陈港,还有当时身兼南航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数职的徐杰波,南航另一位副总经理周岳海,南航运行总监田晓东,南航财务部总经理卢宏业,以及南航集团建设开发子公司总经理胡志群。

据财新记者了解,2015年11月4日上午,时任南航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南航董事长的司献民,被有关部门约谈并带到北京。当日傍晚,中央纪委官网披露司献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一事。2016年3月1日,交通部原副部长王昌顺正式赴任南航集团,接替司献民。


(财新网 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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