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导致延误旅客食宿自理,延误原因谁来判定

航班因坏天气延误,乘客要自己掏腰包解决食宿了——近日,交通运输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此规定将于明年一月起实施。

“费用由旅客自理”这句话引发了大规模的吐槽,记者查阅发现,这条新闻被新浪@“头条新闻”转载后,有两千多条评论。针对网友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张起淮,航空专业律师刁伟民,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专家认为,“因天气等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或取消,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有法律依据,在实际操作中,有关部门应落实责任,优化航空公司的服务,由权威机构发布延误原因,避免航空公司借此条款来推卸责任。

“旅客自理费用”有法律依据吗?

“如此规定是有法律依据的。”刁伟民介绍,“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另外,我国〈合同法〉也规定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刁伟民说,这处的“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概念,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新规中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等情况,应该就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就是说因为这些原因造成客运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民航公司不应该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郝俊波认为,航班延误或取消,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质是航空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大小,相应地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责任。“但不是所有的天气、空管等原因都不加区分的认为是‘不可抗力’,还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刁伟民表示,其实 “天气造成航班延误,旅客食宿费用自理”的法规早已有之,民航总局发布的《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就规定了“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可由旅客自理。”

但是,据航空业一地面服务人员介绍,虽然有以上规定,但大部分旅客误认为只要延误航空公司就要负责餐食和住宿,有些航空公司为减少纠纷,也就不按客运规则执行,提供食宿。“航空公司通行的惯例是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航班延误,超过两个小时向乘客供应水,四个小时以上供应盒饭。”

什么样的情况旅客“食宿”自理呢?

刁伟民介绍,从《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整体来看,除了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需要旅客负担自己的食宿费用之外,“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另外“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刁伟民认为,“从这两个‘无论何种原因’就能看出,旅客自理费用的情况有限。这些条款应该是从消费者弱势地位方面来考虑,让承运人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

谁来宣布延误原因?

航班延误的原因是航空公司是否担责的主要依据,众多网友吐槽,乘客如何了解航班延误的真实原因?“以后所有航班延误都是天气原因了。”记者在微博上看到有网友如此评论。

对此,张起淮介绍,谁来公布、判断和掌握延误原因是该条款能够履行的基础。

“实践中,航班延误是航空公司给予的信息,是不是准确?还是虚假的,带有欺骗性质的?这需要一个权威的中立机构来把关。”张起淮建议建立信息发布机制。“这需要注意三个方面:准确性、及时性、可查性。”

对此,刁伟民也表示,延误原因必须权威机构统一认定。他介绍,在航空业发达国家,基本都是由政府官方机构来认定航班延误原因并对外披露,航空公司和旅客都会认可。“而国内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的认定机构,往往是有航空公司和机场来确定和对外披露,也造成了旅客的不信任。引起延误的原因是界定责任归属的一个关键因素,需要有一个权威性的认定标准和披露渠道,以及旅客对此产生质疑的一个反映渠道。如果这两个渠道保持畅通的话,双方的误会就会得到消除,很多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如何安排食宿?

另外,张起淮还指出新规中缺少一些可操作的详细规定。“乘客消费能力各异,安排什么价位的食宿?交通谁来负责?新规都没有解决。虽然航班由于天气原因导致延误,属于不可抗力,航空公司因不存在违约或者侵权行为、未违反我国《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而不需要承担费用,但根据新规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仍应当是周全的。正是由于需要旅客自理费用,航空公司更应明码标价、落实服务,方便乘客选择。”

张起淮表示,除此之外,有关部门还应该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和监督处罚机制。一旦旅客和航空公司因为航班延误等问题发生争议,能够及时通过现场投诉、调解、第三方协调解决等方式,化解矛盾。由交通运输部、国家民航局等主管机构和工商、卫生、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对航空公司、机场等单位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对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等行为进行处罚。

国外都是怎么办的?

张起淮告诉记者,因天气等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国际惯例也是由航空公司来安排改签,但食宿费用都是由旅客自己承担的。“这个欧盟或者美国都是这样的。”刁伟民也介绍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如果是因为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会很积极的安排很好的住宿和餐饮。如果是天气原因导致的,乘客需要自己买单。”

郝俊波律师介绍,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航班延误,国际惯例是“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比如,《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欧共体关于航班拒载、取消或延误时对旅客赔偿和帮助的一般规定》都有明确的条款规定,承运人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依然不能避免延误,承运人不承担责任。(附:《华沙公约》(《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第20条规定:“承运人证明本人及其受雇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第19条规定:“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引起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及其受雇人和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可合理要求的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承运人不对因延误引起的损失承担责任。”《欧共体关于航班拒载、取消或延误时对旅客赔偿和帮助的一般规定》第14条规定:“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在由特殊的情势导致的事件,即使是采取了所有可合理要求的措施都不可能避免该情势的发生,运营承运人的责任将被限制或免除。这种情势可能出现在或特别是在政治不稳定、天气条件与相关的航班的运营不协调、安全风险、意想不到的飞行安全缺陷和影响运营承运人运营的罢工等情形下。”以上法律条文由郝俊波律师提供。编者注)(人民网 李婧)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