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航财务部总经理卢宏业受贿343万获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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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方航空”)原财务部总经理卢宏业一审获刑7年。广州中院认定他受贿343万元,于9月28日宣布判决结果。卢宏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卢宏业今年46岁,他自24岁起就一直在南方航空工作。卢宏业从普通员工做起,此后先后担任南方航空财务部资产管理经理、副总会计师、总经理等要职。至2014年案发之前,其职责范围涵盖南方航空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程招投标、工程预决算等。

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一巡视组对南航集团进行专项巡视。卢宏业在此期间自首。他日后检举揭发了南方航空副总经理徐杰波和南航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胡志群,检方认定他有立功表现。

据财新记者了解,胡志群和徐杰波均于2014年12月底被带走调查。徐杰波属南方航空高管。2016年4月6日,徐杰波因涉嫌受贿在深圳开庭审理,承认受贿近700万元。

卢宏业涉嫌受贿案于2016年1月19日一审开庭。检方指控其自2001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南方航空新白云机场项目招投标、工程结算、以及南航公司存贷款、结售汇等工作中,非法收受多人贿赂共计406万元。在庭审中,卢宏业全盘认罪。

公诉机关此后进行了补充侦查。法院最终认定卢宏业受贿金额为343万元,另收受手表一块。

在中央巡视组对南航进行专项巡视后,南航多人落马。除前文已涉及的卢宏业、胡志群、徐杰波三名南航中高层之外,还有南方航空另外三名副总经理周岳海、陈港、刘纤,均已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其中周岳海和陈港涉嫌受贿案均已一审开庭,目前尚未判决。

原南航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南方航空董事长司献民亦于2015年11月4日接受调查。2016年9月26日,检方对外公布:司献民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已就司献民涉嫌受贿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来源:财新网 记者 王婧 李星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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