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协发布第三批旅客黑名单,13名旅客上榜

9月29日,记者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了解到,第三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于当天发布,共有13名旅客因为在选择民航出行时的不文明行为而被记录在案。尽管这些旅客的不文明行为各异,但均遭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其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也均为两年。这也是该协会自2月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以来,第三次发布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名单。

和此前发布的两批名单相比,第三次发布的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人数创造了新高,较上一次发布的3月发生12起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有所增多,达到了13起。更值得注意的是,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的危害有所增强。除了编造虚假爆炸信息、拉动安全门手柄这些以往常见的违法行为外,还出现了多起打砸民航服务设备设施、殴打民航一线工作人员的恶劣事件,相关违法旅客均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时间为3日~15日不等,其被记录不文明行为期限的时间也都为两年。

中国航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是指因扰乱航空运输秩序且已危及航空安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应予以处罚的行为。主要分为十类,即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的;违反规定进入机坪、跑道和滑行道的;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的;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的;强行冲击驾驶舱、擅自打开应急舱门的;故意损坏机场、航空器内设施设备的;违反客舱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机组人员指令的;在机场、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以及其它扰乱航空运输秩序、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应予以处罚的行为。

而从第三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看,已涵盖"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强行冲击驾驶舱、擅自打开应急舱门""故意损坏机场、航空器内设施设备""违反客舱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机组人员指令""在机场、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这9大类不文明行为,还出现了机上盗窃这一归属于"其它扰乱航空运输秩序、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应予以处罚的行为"。

4月在民航运输中属于淡季,但由于雷雨天气在此时已经大面积出现,由此带来的航班延误随之增多,造成个别旅客以种种不文明行为、不理性、不合法地维权。让人有些遗憾的是,一名尚在哺乳期的旅客在搭乘航班因天气原因取消后,情绪激动,不接受登机口工作人员的解释,将餐食泼洒在登机口工作人员身上。其虽因自身处于哺乳期而未执行7天的行政拘留,但同样被给予记录不文明行为两年。

今年2月发布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指出,中国航协定期将从民航局获取不文明行为旅客信息,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年至两年,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中国航协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航空公司、中航信等单位告知记录信息。被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客如对记录有异议,可向中国航协提出申诉,中国航协自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做出答复。异议处理期间,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管理不受影响。

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第三批)

1.2016年4月3日,杨某报警称准备好几个爆破筒,炸深圳机场,现准备去机场路上,民警经过排查后将该名报警的男子抓获。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2.2016年4月4日,郭某乘坐HU7273次航班,在经过国内安全检查通道时,谎称身上有炸弹,导致安检通道关闭。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3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3.2016年4月8日,张某乘坐CZ3693次航班,在贵阳机场安检时所携带的充电宝标识不清,按规定不能携带,在安检工作人员告知其相关规定后,旅客张某将所携带的充电宝在安检通道内砸在地上,之后捡起来再砸一次,严重扰乱安检通道秩序。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4.2016年4月16日,黄某乘坐MU2753次航班,航班上,黄某偷取章某皮包被其同行人员发现并抓到,长沙中转时移交机场公安刑警支队。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5. 2016年4月18日,胡某乘坐HU7729次航班,因晕机为了透气,拉动安全门手柄,造成应急出口应急舱门打开。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500元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6.2016年4月20日,贾某乘坐HX362次航班,在飞行过程中,坐在46排C座位的贾某与其坐在其后排47排C座位的王某因为座椅靠背问题发生纠纷。贾某向王某吐口水,并殴打王某面部。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7.2016年4月21日,孙某乘坐8L9865次航班,因票务和赔偿等问题在售票柜台打砸设备设施,砸坏保险打票机,用剪刀剪断电脑网线和监控设备线路,期间直接站在柜台办公桌上行走,让正常需要办公的旅客无法靠近,导致柜台近三小时无法办公。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8.2016年4月24日,康某乘坐JD5765次航班,前往长春,因航班延误,康某及其母姜某滞留机坪不愿登机,后被减员时堵在飞机舱门处并试图强登航空器,被黄花派出所民警带离时试图抢夺客梯车方向盘,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7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9.2016年4月24日,赵某乘坐MF8426次航班,在贵阳机场T2航站楼C10值机柜台因插队办理值机手续被拒绝,遂与值机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及肢体冲突,期间,掀翻值机办公电话并伤及工作人员,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10. 2016年4月24日,李某乘坐JD5766次航班,天气原因航班取消,旅客情绪激动,不接受登机口工作人员的解释,并出手殴打登机口工作人员,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11.2016年4月24日,陈某乘坐JD5766次航班,航班天气原因取消,旅客情绪激动,不接受登机口工作人员的解释,旅客将餐食泼洒在登机口工作人员身上,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7天,因在哺乳期,未执行,被处罚500元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12.2016年4月26日,刘某乘坐KA693次航班,因办理值机手续与机场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随后摔打值机柜台物品,并扬言要砸毁机场,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7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13.2016年4月27日,曾某乘坐MF8259次航班,在飞机滑行过程中,空乘人员正在讲解紧急出口的注意事项时,曾某擅自将紧急出口逃生手柄上的盖子打开,空乘人员立即要求其配合工作,不能乱动应急装置,曾某把手拿开,但与空乘人员发生争执,空乘人员随后要求其更换座位,曾某情绪激动且拒绝更换座位,导致航班中断滑行,滑回停机位,并进行了清仓安全检查,该航班延误75分钟起飞,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来源:中航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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