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制定26条措施确保民航安全运行平稳可控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航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民航局近日研究制定9方面26条措施,并于9月19日下发通知,要求民航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牢牢把握安全主动权,确保民航安全运行平稳可控。

措施涉及强化对民航安全的政治担当,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加强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切实抓好安全责任落实,强化科教对民航安全的支撑作用,形成行业安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9个方面,共26条。

为强化对民航安全的政治担当,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自觉性、坚定性;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工作站位,从党和国家大局、国家战略和国家安全的高度认识航空安全、对待航空安全,坚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要全面加强党对民航安全工作的领导。

为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要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控总量、调结构”,使行业增长速度与保障能力相适应;要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建立科学合理、分类分级的航空安全保障能力指标体系,严把新航空公司设立关、新运力引进关、机场新增容量评估关,严格制定并执行各航季航班时刻配置政策;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综合考核机制,加大安全考核力度和权重,调整优化对航空公司、机场等企业的考核办法。

为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要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使其真正落实到所有安全生产要素、所有安全管控层面、所有安全文化理念上;要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生产运行单位要对隐患排查整治实施闭环管理,监管部门要跟踪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效果。为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要大力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推进安全绩效管理试点;要着力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加快推进安全领域大数据应用和民航运行数据中心建设;要补齐民航应急处置短板。为健全完善监管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规章标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民航规章标准的“立、改、废”工作,严格规章标准的执行;要大力推进行业监管模式改革,推广行业监管模式五项改革措施,丰富监管手段和监管形式;要调整优化监管体制机制,探索构建更加灵活、更加科学、更贴近运行一线的监管工作机制。

为加强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要加强从业人员作风建设,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民航精神、工匠精神;要提升从业人员资质能力。为切实抓好安全责任落实,各生产运行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视安全投入,合理配置安全资源;要严格落实员工岗位责任,加强班组资源管理;要加大安全责任追究力度,本着“宁当恶人、不当罪人”的原则,严肃查处违法失信行为和责任原因严重不安全事件。

为强化科教对民航安全的支撑作用,要加快新技术在民航安全领域的应用,重点推动“四型”科研院所和“五大”科技创新基地在民航安全领域的研发能力建设;要鼓励支持民航安全领域科技创新;要加大民航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缓解民航专业人才供需矛盾。为形成行业安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推进行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工作舆论引导,营造行业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9月19日,民航局下发通知,进一步推进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决定将7月-10月开展的行业安全大检查延期到11月底,并要求各单位以强烈的政治使命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确保民航安全运行平稳可控26条措施的成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安全大检查中。

通知要求全行业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26条措施,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制定有效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方案,增强落实措施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务求实效,确保民航安全底线牢不可破。

通知指出,各生产运行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切实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提高对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认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各地区管理局要严格监管,切实负起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严格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大检查整改要求,要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大整顿,加强安全绩效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长效机制。各级民航安全监管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党委成员要分片包干,分工负责,落实安全大检查责任,并将所负责的安全大检查情况以清单形式由地区管理局于今年12月5日前一并上报民航局。

通知强调,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各单位要以此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发展的关系,大力推进“三基”建设工作,加强对外籍飞行员的管理,明确运行风险管控职责,加强SMS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以“零容忍”的态度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整立改,务求实效。

根据工作安排,民航局将持续派出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此次安全大检查不深入、检查质量不高、安全监管不严、工作浮于表面,对辖区和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认识不深刻,甚至回避问题、避重就轻的单位和个人,民航局将进行严厉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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