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航空顺利通过民航121部R5运行审定

10月25日,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向福州航空颁发了《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这标志着福州航空圆满完成了CCAR-121-R5审查工作,为福州航空顺利实施R5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第五次修订版(简称CCAR-121-R5),是中国民航在新时代,确保民航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而修订的民航规章,是运输航空公司运营的基本准则,在飞行运行安全等方面为航空公司的运行标准提供规范。通过此次审定,标志着福州航空从公司组织架构、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资质,到业务运行、系统建设等方面,均全面具备按R5运行的能力。

作为一家成立仅五年的新兴航司,福州航空积极主动向民航福建安全监督管理局申请开展R5审定,为保证审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创建IT管理模块,全面梳理和提升运行标准,历时数月,共修订手册27本,改版或新建手册5本,密切配合局方,顺利通过申请、正式申请、文件审查、演示验证等各个阶段,完成问题整改500余项,最终实现了公司安全水平与国内最高标准的对接。

开航五年,福州航空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安全记录,累计安全飞行10万余飞行小时,无飞行事故、无航空地面事故,事故征候数量及万时率为零。CCAR-121-R5运行合格审定的顺利通过,对于福州航空而言,是一个崭新的起点,标志着福州航空的安全运行能力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未来,福州航空将在民航福建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指导下,严格遵照规章标准,切实执行海航集团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聚焦航空运输主业、健康发展”指示精神,不断完善公司的运行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公司安全运行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助力福州建设华东地区现代化大型枢纽航空港、海峡西岸重要的枢纽和“一带一路”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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