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对162家企业进行2019年通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 总额超4亿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12月3日,民航局财务司发布《2019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次公示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民航发〔2012〕111号),以通航企业相关生产统计数据及飞行员执照培训情况为依据提出。

根据方案,通航企业中将有162家在2019年获得补贴,总金额超4.41亿元。通航发展专项资金分为飞行作业补贴和飞行员执照补贴,其中,飞行作业补贴金额总计4.1亿,单笔补贴最高4417.7万元;飞行员执照补贴金额总计2904万元,单笔补贴最高372万元。

2017年,全国人大对《民用航空法》作出修改,取消通航经营许可前置审批、通用机场建设行业审批等事项,今年1月,民航局施行新《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全面放开通用机场和行业其他主体之间的相互投资,基本取消了国内各类主体投资通用航空、通用机场等的准入限制,给通航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民航局局长冯正霖指出,根据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综合分析通用航空发展的状况、有利条件和各种困难,目前通用航空发展的形势可以概括为:放管服力度加大,政策引导效果显著,制度性障碍还需破除,发展活力还需释放。

通航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和障碍,要建立健全适用的法规标准体系与规范高效的行业监管机制,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通用机场审批缓慢、运输机场对通航服务收费高、飞行计划审批不顺畅、政策文件宣贯培训和落地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破除阻力的同时,要进一步创造便利的通航市场运营环境,继续推动低空空域开放,在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人才支撑等方面综合发力。要积极培育通用航空消费市场,正确引导大众航空消费,提升通航企业造血能力。

针对2020年发展目标,结合民航“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工作,通航发展需要再上一个台阶。一方面对通用航空“分类管理”,力争用2年~3年的时间,初步建成与我国通航发展起步阶段相适应、有别于公共运输航空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分类监管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

另一方面,着力推动通航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推进通航法规的立改废、加快通航机场建设步伐、着力提升飞行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完善通航补贴政策。现行补贴办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弥补市场失灵和加大对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社会公益特征明显的服务领域的支持力度。同时,申请程序也将进一步规范,统一各地区管理局的补贴申报和发放标准。

附件:2019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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