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航线定价权未必“涨”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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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改委2016年10月14日公布的《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从11月1日起,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形成竞争航线旅客运输票价交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航企每航线每航季票价上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

不少人觉得,放开航线定价权必将导致“涨”声一片。800公里以下航线和800公里以上部分航线的票价确定权,或将交至航空公司手里。这虽然意味着在部分航线上,民航票价将会出现“上涨”,但把定价交给市场,给消费者带来的实惠可以预期。

民航定价权的放开,必将燃起高铁和民航在部分线路上的“战火”。年初,铁路总公司拿到了“高铁定价权”,民间“看涨”的猜测和“看跌”的预期同时存在,大半年过去了,高铁票价却近乎“纹丝不动”,其原因一方面是客源的火爆导致铁总“皇帝女儿不愁嫁”,另一方面则是高铁性价比相对较高,贸然提价阻力过大,没有竞争导致其缺乏主动调价的动力。

民航部门放开800公里以下航线和部分800公里以上航线的定价权,目标直指被高铁分流的高端旅客市场。高铁凭借性价比高、安全便捷等特点,分流了不少民航部门视为“囊中之物”的高端旅客市场。

期待民航部门和铁路部门展开良性的市场竞争。放开“定价权”并不意味着航班票价必然大幅“下跌”或者借势“上浮”。具体到某一条航线,其客源情况、高铁运营情况和建设预期及调价后铁路部门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都会影响航空公司的“定价”,或许,在部分高铁运营不畅的区域,民航票价可能“上涨”,但在其他高铁和航空能够展开充分竞争的区域,“维持不变”或开展季节性的“下浮”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将成为民航乃至高铁部门未来的定价趋势。

相信随着“定价”引燃民航和高铁市场竞争的“战火”,将会促使双方更加注重服务质量和运营规划,实现运输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来源:《中华工商时报》付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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