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旅客:
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11]1419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5]571号文的通知,结合最新公布的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自2022年5月5日(含)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幸福航空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如下:
1.800 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每航段收取燃油 附加费人民币 60 元;800 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每航段收 取燃油附加费人民币 120 元。
2.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群体,按同一航班普通成人旅客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个位尾数不足10元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每航段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每航段收取60元。
3.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4.销售日期为2022年5月5日前,乘机日期为2022年5月5日(含)后的客票,仍维持原有国内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5.销售日期为2022年5月5日前,但在2022年5月5日(含)后提出变更的客票,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6.燃油附加费须在旅客购票时与票款一并收取,燃油附加项目和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旅客退票时,未使用航段燃油附加费按实际收取金额退还旅客。
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若您有问题可随时垂询客服热线40086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