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据大韩航空消息,其与韩亚航空的企业合并案已获得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简称EC)最终批准。欧盟委员会于当地时间11月28日正式宣布,大韩航空和韩亚航空合并案已满足所有先行条件,审批过程已顺利结束。
据了解,欧盟委员会于今年2月对大韩航空与韩亚航空的业务合并申请进行了附条件批准,并提出了多项要求,包括确保新进入竞争者(Remedy Taker)在欧洲的四条重叠航线(巴黎、法兰克福、巴塞罗那、罗马)稳定运营,以及剥离韩亚航空的货运业务等,以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基于上述条件,大韩航空将德威航空选定为客运业务的新进入竞争者,并向其提供了飞机、乘务员及维修保养服务等领域的全面支持,以保证其在欧洲四条航线的通航及稳定运营。同时,大韩航空还将仁川航空选定为韩亚航空货运业务的收购者。
目前,大韩航空已向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简称DOJ)通报了欧盟委员会对此项企业合并案的最终批准决定。大韩航空预计将于今年12月内通过行政程序,正式完成对韩亚航空的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