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重整计划披露,725亿元债务将转移至海航集团

2月9日,海航控股发布公告,披露破产重整计划细节,公司计划通过债务转移的方式进行整改,转移的债务金额预计不少于约725亿元。

早在1月29日,海航集团宣布破产重整,作为海航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之一,30日,海航控股同样发布了被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并表示公司正积极与股东及关联方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披露担保等问题。

根据海航控股今日所发的《关于针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司计划对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等通过债务转移方式进行整改。

债务转移方案细节显示,公司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后,在重整计划中,按同等比例将部分无救助性质的带息普通债转移至股东和关联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和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清偿,转移的债务金额预计不少于约725亿元。

转移比例=债务转移总额/公司无救助性质的带息普通债金额,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后,上述违规事项即整改完毕。

海航控股方面表示:“为确保债务转移方案切实可行,公司已经取得了海航集团金融机构总行/总部级债权人委员会多数债权人的支持意见”。

据了解,203家债委会成员单位债权人回复情况为:对债务转移方案书面回函同意的债权人147家,占债委会中债权人总数的 66.82%,超过二分之一;代表债权总额占债委会债权总额的 81.24%,超过三分之二,符合《海航集团金融机构总行/总部级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与金额多数决要求,解决方案已获得债委会中多数债权人的支持与认可,具有可行性。

而股东和关联方海航集团、海航航空集团,也向海航控股出具了关于通过代为清偿债务方式解决合规问题的承诺函》,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承诺, 同意代公司清偿与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和需关注的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同等金额的负债。

针对未披露担保,海航控股表示将通过各种途径,依规不承担相应担保责任。遵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认定原则,预计至少约109亿元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界面新闻曾报道,海航控股被海航集团等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包括资金拆借、借款被关联方实际使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形成的资金划扣、关联方代收款项、兑付员工理财等。

了解海航风险处置工作的人士向界面新闻解释,此次海航破产重整之所以要将上市公司也纳入其中,就是为了彻底解决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避免未来出现三角债。同时,也为了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

海航控股为海航集团航空板块的上市公司,旗下包括新华航空、长安航空、山西航空、祥鹏航空、福州航空、乌鲁木齐航空、北部湾航空等。

知情人士向界面新闻透露,未来海南航空作为航空公司依然会保持独立运营,保持民营主体不变,不会分拆卖给国航、东航、南航等国有航空公司。下一步,海航还会引入新的民营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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