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捷克使馆提醒在捷克的中国公民注意当地政策

据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网站消息,根据捷克政府关于国家紧急状态(已于5月17日解除)的规定,紧急状态期间已合法在捷克境内的外国人可在捷克合法停留居留到7月16日。

针对个别中国公民反映因无法预订到机票,难以在捷克政府限定的7月16日前离境,使馆同捷方进行了协调。据捷克内务部最新通告,遇上述情况,当事人应预订最早离境航班,在7月16日之前携带相关材料(如有效机票订单、已预订航班的取消证明、医疗保险、酒店订单等)到捷克外事警察局提出申请,警察部门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案审批。如需从第三国乘机离开申根国家,或经第三国过境或转机,应同时向警方说明情况并办理过境相关手续。关于离境令的具体政策,请关注捷克内务部网站(https://www.mvcr.cz/mvcren)。

驻捷克使馆提醒涉及此类情况的在捷克中国公民及时参照上述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申请。具体情况请咨询捷克外事警察局:地址:Olsanska 2, Praha 3,电话:+420-97482031。

驻捷克使馆领事证件咨询电话:+420-233028898,接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咨询邮件:konzularniodd@seznam.cz。如遇安全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因不测事件遭遇困难和危险,请拨打驻捷克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420-728939951。

驻捷克使馆再次提示在捷克中国公民,及时关注捷克有关政策变化,遵守各项规定,继续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健康平安。(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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