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认真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要求,结合民航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认真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要求,结合民航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民航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社会公众关切,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提升民航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民航重要政策措施的公开。及时公开民航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所制定的行业政策和配套措施。

  2.推进民航监管信息的公开。围绕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安全监管、市场监管类信息的公开。

  3.推进民航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民航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

  4.推进民航重点业务领域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航线航班以及时刻资源配置信息;民航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信息;民航行业价格及收费政策和民航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等。

  5.推进民航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公开。通过民航局政府网站“财政信息”专栏及时公开民航局部门预决算信息。

  6.推进民航行业统计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民航行业各类发展报告,定期公开民航行业生产统计信息、航班正常数据和消费者投诉信息等。

  7.推进民航局主办的“两会”建议提案办理信息的公开。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的答复情况。

  (二)加强与公众互动回应。

  8.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民航重要政策性文件时,相关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方案,要积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同志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向公众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探索图表、图解、视频等解读方式。完善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在政策解读中的作用。

  9.加强回应社会关切力度。完善舆情监测机制,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民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民航行业的重要政务舆情及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

  10.更好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主动通过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协调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及时报道解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媒体、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行业工作会议等。

  (三)增强政务公开时效。

  11.全面落实“五公开”。出台《民航行政机关新闻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舆情回应一体联动机制,将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重要政策性信息公开与解读回应绑定。制定《民航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信息类型、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和责任部门。进一步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12.加强政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民航局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机制,定期公开抽查情况。及时回复网站纠错平台留言,并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整改。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网站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系统建设情况等,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加快推进民航局政务微信的建设,使政务信息公开、解读、回应、互动等渠道更加多元、动态、迅速、有效。

  13.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适时修订《民航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和答复形式,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定期对公众申请的信息进行汇总,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公开。

  三、职责分工

  1.民航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民航局政务公开工作。

  2.民航局机关各部门是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确定职责范围内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3.民航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考核。

  四、保障和监督

  1.建立政务公开专项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原则、项目、要求和流程,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加强对民航各级行政机关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的工作指导和实战训练,提升相关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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