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航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关于相互接受设计更改和修理设计批准的合作安排 相关 13年8月28日 编辑 中国民用航空网 取消关注 关注 私信 附件: 中国民用航空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航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关于相互接受设计更改和修理设计批准的合作安排.pdf 附件: 中国民用航空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航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关于相互接受设计更改和修理设计批准的合作安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