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1期)

  2010年1月27日,民航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民航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夏兴华主持,民航局局长、领导小组组长李家祥作了重要讲话,民航局党组纪检组组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梁宁生,以及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成员参加了会议。

  2010年1月27日,民航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民航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夏兴华主持,民航局局长、领导小组组长李家祥作了重要讲话,民航局党组纪检组组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梁宁生,以及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机场司司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光辉首先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贺国强同志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并汇报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的工作情况。随后,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本部门工作方案就如何切实开展好民航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

  在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梁宁生副组长强调,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中央从当前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央已就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民航局要高度重视,通过自查和抽查,更深入更全面地发现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此外,还要注重制度建设,利用科技手段,不断创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梁宁生副组长指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与各部门及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各部门应根据中央及民航局工作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深入研究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还应就专项治理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形成定期会议制度,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目前,各单位正在开展自查,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并及时了解和掌握自查情况,为下一步抽查工作打好基础。

  夏兴华副组长强调,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思想上要重视,认识上要到位。工作中,要重点抓好“四查”,即自查、抽查、督查和调查,要力戒形式、力求实效,要做到治理与查处相结合,治理与整改相结合,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必须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完善制度,形成民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常态机制。在明确分工职责和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及时研究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住关键,切实以重点推动全局,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李家祥组长作了总结讲话,对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民航行业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对民航行业的健康发展、树立民航良好的形象以及民航系统的干部建设等都十分重要。要采取强有力的治理和监管措施,否则很难保证工程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还很有可能滋生腐败问题,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按照近几年民航发展趋势,未来还将进一步加大民航工程建设力度,因此,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

  二是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涉及环节多、治理难度大,要认真分析治理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解决主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防止贪污腐败,二是防止工程造假,质量低劣。这两个方面不是独立的,是紧密联系,息息相关的,要同抓共管。专项治理工作要以防范为主,对违法违纪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切实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保证工程质量。要注重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不断分析形势和动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此外,要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和持续性。

  三是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统筹做好整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重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要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指导,配合部门要积极支持牵头部门的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畅通信息渠道,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此外,要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以下事项:

  一、由监察局负责与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得联系,民航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3月初向中央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专题汇报。

  二、建立民航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研究当前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

  附:参会人员名单 

参会人员名单

  李家祥   民航局党组书记、局长

  夏兴华   民航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宁生   民航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志清   综合司司长

  沙洪江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张海东   发展计划司副司长(代王战斌司长)

  周来振   财务司司长

  张光辉   机场司司长

  刁永海   机场司副司长

  韩学杰   驻民航局监察局副局长

  丁  菱   综合司新闻信息处副处长

  张清春   政策法规司法律事务处副处长

  王坤之   发展计划司投资管理处处长

  任玉兰   财务司审计监督处处长

  佟岱山   机场司建设处处长

  李  童   机场司建设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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