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管理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各航空运输公司、航空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
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示,民航局专项治理工作在中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独立地开展工作,工作情况直接向中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为此,民航局党组决定,成立民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民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家祥 民航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夏兴华 民航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宁生 民航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王志清 综合司司长
庄文武 政策法规司司长
王战斌 发展计划司司长
周来振 财务司司长
张光辉 机场司司长
范芸芸 派驻监察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航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场司。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 任:张光辉 机场司司长
副主任:刁永海 机场司副司长
韩学杰 派驻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丁 菱 综合司电子政务信息处副处长
张清春 政策法规司法律事务处副处长
王坤之 发展计划司投资管理处处长
任玉兰 财务司审计监督处处长
佟岱山 机场司建设处处长
钱慧蓉 派驻监察局副局级纪检监察专员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一)民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领导和协调民航专项治理工作。
2、研究分析民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明确治理重点,提出治理措施和工作目标。
3、研究民航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建议。
4、定期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5、及时向中央领导小组请示民航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报告民航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6、完成中央领导小组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民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制定民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报民航局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2、具体组织实施民航专项治理工作。
3、检查了解民航各直属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动态,定期向民航局领导小组报告。
4、负责协助配合国资委、各省区市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加强对行业内的航空运输公司、服务保障公司、机场公司的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
5、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联络和协调,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6、定期编发专项治理工作简报,交流工作情况。
7、完成民航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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