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全国民航先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通报

各地区管理局、航空运输(集团)公司、航空服务保障集团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上海机场集团公司、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局属各单位: 

各地区管理局、航空运输(集团)公司、航空服务保障集团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上海机场集团公司、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局属各单位: 

  自2007年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民航系统开展以来,各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以实现企业与职工的良性互动、互利共赢、共谋发展为目标,以民航《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施方案》的10项内容和42项指标为标准,在加强民主管理、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创建活动已经成为各企业促进自身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载体。特别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各企业严格遵守创建活动规范,积极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为推动职工与企业和衷共济、共同应对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推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0〕49号)的要求,经过各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自下而上逐级评选、审核和推荐,民航局决定授予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等26个企业“全国民航先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经民航局推荐,国家三方共同评选,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等3个企业被评选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勇于创新,不断丰富创建活动的内容,巩固创建活动的实效,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发展。希望各企业以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全国民航先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榜样,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建设民航强国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1、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2、全国民航先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1:

  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首都空港贵宾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附2: 

  全国民航先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客舱服务部

  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航油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航油集团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首都空港贵宾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机场集团公司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公司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安徽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汕头机场公司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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