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航班时刻容量调整的批复

新疆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航班时刻容量的请示》(新局发明电〔2011〕547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新疆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航班时刻容量的请示》(新局发明电〔2011〕547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根据机场容量评估结果,综合各方面因素后提出的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航班时刻容量每小时25次的意见。

  二、请科学安排航班时刻,并密切跟踪航班时刻容量调整后机场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对航班正常性的影响,必要时及时做出调整,确保运行安全、正常和有序。

  民航局空管办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搜索